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荐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加大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高全市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宝鸡市于9月至11月在全市各建制村、社区、企业中开展了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示范单位的评选活动。
评选工作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对申报对象采取逐级审核,各建制村、社区由各县区民政局、司法局、依法治县(区)办初审,并经县、区人民政府审核上报。企业由其主管部门、司法局、依法治县(区)办审核上报。宝鸡市委依法治市办将初审结果发往相关单位(国税、地税、纪检、工商、环保、教育、民政等)单位进行进一步的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单位上网公示一。对在审核中发现问题的三家企业取消其评选资格。
最终,金台区群众路街道办事处柳沟村等18个村、金台区十里铺街道办事处宏文南路社区等6个社区、陕西省烟草公司宝鸡市公司等15个企业被命名为宝鸡市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康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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