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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延安监狱强化警务督察,扎实推进监狱工作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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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11-07 14:11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浏览数:

    近两年来,陕西省延安监狱始终坚持把警务督察工作放在全部监狱工作的突出位置,通过狠抓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和工作机制等,实现了机构常设化、队伍专职化、职责规范化、工作常态化,为确保监狱持续安全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科学确定职能定位

    延安监狱把督察工作的职能定位为,确保上级及监狱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纠正执法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监狱工作向规范化、精细化迈进。根据职能定位,把督察工作重点放在上级及监狱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及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监管安全制度措施的执行情况、干警履职履责及公正文明执法情况、三大现场直接管理情况、违禁物品的防控情况、环境卫生及监舍定置管理保持情况、单警装备佩戴及警容风纪等11项内容,使警务督察工作介入到监企工作的方方面面,成为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

    二、高规格配备机构队伍

    建设一支优秀的警务督察队伍是确保督察工作有力开展的关键。延安监狱督察工作由政委直接负责,逐步形成了政治处、监察部门协同工作,监管改造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在选配督察人员上,选配6名正科级干部开展督察工作,配备督察大队长、内勤等专职督察人员,督察大队长享受副处级待遇并兼任监狱考核办副主任。在健全督察制度上,制定了《延安监狱警务督察工作办法》,明确警务督察的职责分工、工作范围、处罚细则和纪律要求。明确规定,督察人员发现问题可以直接依据制度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现场作出处理;对于严重违纪的干警职工,由督察人员向政工、纪检部门通报情况、提出处理建议。在打造督察环境上,监狱主要领导多次在会议上明确要求:监企领导一定要支持督察工作,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督察工作,干警职工无条件接受督察。同时要求督察人员要加强自身建设,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保持良好形象。

    三、严肃督察问题隐患

    在督察活动中,坚持以维护安全稳定和推进规范化管理为重点,对影响安全和监狱执法形象的干警直接管理、现场管理、违禁物品检查、警容风纪等方面进行反复督察,切实纠正干警管理不细致、制度落实不到位、履职履责简单粗放等突出问题。督察部门坚持每月出一期督察通报,对当月查出的主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监狱明确规定,对于厅局督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监狱督察出的统一问题在该部门再次出现,依据规定进行加倍处罚;对于督察出的问题屡次出现得不到整改的,除经济处罚外,对所在部门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诫勉谈话后仍无明显改观的,对该部门负责同志进行调整。两年多来,督察部门累计经济处罚干警127人,停职处理干警11人次,带岗处理干警2人,调整部门负责人2人。

    四、着眼长远规范提高

    督察部门不仅着眼于查纠问题、追究责任、解决面上的问题,更注重针对普遍存在的问题,组织各分监区相关人员进行讨论,拿出解决方案,通过督察人员的牵头整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推动了规范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整体工作全面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监狱、企业连续两年双双被省监狱局及集团公司考核为优秀单位,树立了文明监狱窗口形象。(据厅警务督察处提供材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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