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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司法局品牌调解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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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11-20 14:11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浏览数:

    近年来,西安市碑林区司法局始终坚持改革创一流,品牌树形象的理念,努力打造人民调解特色品牌,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取得显著成效。

    一、狠抓交通事故调解。在推行交通事故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的基础上,组建“碑林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开展岗前培训,落实调解专项经费,配备办公设备等措施,全力做好交通事故调解工作。自2010年8月运行以来,已经调解并赔付到位456起,其中,解决了多年积压纠纷11起,赔偿数额30万以上的事故24起,共涉及赔付金额1376万元。多家交警单位参观学习,受到好评。

    二、试行商业纠纷调解。作为纠纷调解第三方,先后在立丰百盛购物广场东大街店、家春秋国际美居中心成立了商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协调处理矛盾纠纷,维护商场正常秩序。截止今年6月,两家调委会累计商业纠纷218件。西安市委副书记董军等领导在“百盛商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研时,对碑林区创新社会管理、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三、探索个人调解室调解。组建“李建村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矛盾纠纷。李建村是长乐社区调委会主任,先后调解各种民事纠纷800余起,调解率为100%,成功率达98%以上,没有一件民事纠纷引起群体性上访、群体性械斗或民转刑案件,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院落,大事不出社区”,被当地居民亲切地称为“人民法官”。2010年李建村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据西安市碑林区司法局提供材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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