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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镇巴县探索建立纠纷联调机制,着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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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11-23 14:11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浏览数:

    近年来,陕西省镇巴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社会管理创新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坚持以破解社会疑难矛盾纠纷为突破口,以创新建立民间疑难纠纷联调机制为载体,充分调动民间贤能人士参与调解工作的积极性,调解工作创新中取得显著成绩。今年以来,共成功调解重大疑难纠纷325件,调解成功率96.8%以上,有力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为打造“平安镇巴”,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走出了一条富有特色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新路子。

    一、创新机制,整合调解工作资源

    2011年,镇巴县司法局在开展对县域矛盾纠纷和人民调解工作的回访和调研中,感到群众之间发生冲突与纠纷,并不是立即想到法律,而是首先从人情、礼俗、习惯、规矩等“民间法”来思考。如“看在乡里乡亲的情分上”、“低头不见抬头见”等一类具有浓厚乡土意识的“民间法”,在矛盾劝导、纠纷调和中屡见不鲜。在群众看来,一切纠纷都可以在生活中找到解决的依据,纠纷的解决结果必须要在情理上说得过去。从这个角度去思考,该县着手建立以司法所为主体,民间贤能人士为核心,党委、政府支持配合的民间疑难纠纷联调工作机制,筑牢第一道防线,从而整合民间调解资源,以亲情、友情和贤能人士的影响力,化解民间疑难矛盾纠纷,这样既按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调解,还能与“民间法”找到联结点、平衡点,给予群众间共同“规矩”必要的“尊重”。当调解依据契合民情和民意时,调解就能为群众心悦诚服地接受。实现“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的和谐局面。

    二、创新方法,提升纠纷化解成效

    对各类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按照分级调处、分类调处、直接调处、联合调处的原则进行。

    (一)分级调处。实行镇、村(居)调委会分级调处制,凡属辖区内纠纷,镇、村(居)调委会必须先进行调处,调处不成功的复杂、疑难、重大矛盾纠纷申请移交“民间疑难纠纷联调工作队”调处。

    (二)分类调处。对村(居)调委会调处不成功或调处后又出现反复的纠纷,由“民间疑难纠纷联调工作队”统一审查受理,集中梳理,提出调处建议,指定工作队人员配合各村推选的民间贤能人士进行调处,并将调处结果书面报告民间疑难纠纷联调办公室。

    (三)直接调处。跨区域重大疑难纠纷、即将激化纠纷,由“民间疑难纠纷联调工作队”直接受理进行调处。

    (四)联合调处。对于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和上访缠访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且涉及多个部门的由镇“民间疑难纠纷联调工作队”申请县民间疑难纠纷联调工作领导小组配合,协调各职能部门共同联合调处。

    各类矛盾纠纷调解还实行“一调二联三上手”。一调,即所有纠纷必须经过村调委会先进行调解,在调解不成功时上报镇“民间疑难纠纷联调”工作队;二联,即对上报的民间疑难纠纷镇政府召开联席会,逐一研究疑难纠纷症结所在;三上手,即“联调队”统一部署,安排人员上手调解。凡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实行统一受理,分级调处,集中分类梳理,限时处理的调解工作制度,形成疑难纠纷、跨区域纠纷、上访缠访矛盾、即将激化矛盾、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等重大疑难纠纷调处的新格局。

    三、落实保障,调动民间贤能优势

为充分调动民间贤能人士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积极性和责任感,镇巴县司法局及时制定出台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实施方案,根据“谁调解、奖励谁”的原则,将奖励费直接奖励给个人,并将奖励标准划分为:1、成功化解500人以上疑难纠纷奖励2000元;2、成功化解100人至499人疑难纠纷奖励1500元;3、成功化解50人至99人疑难纠纷奖励1000元;4、成功化解50人以下疑难纠纷奖励500元。自从实施以案定补政策以来,极大地调动了调解人员的积极性,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往矛盾纠纷往上推的情况,做到了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调处,有效保证了小事决不出村。自推行以案定补政策以来,共兑现奖金达12.6万元。

    四、筑牢防线,实现三大社会效果

民间疑难纠纷联调工作制度经过近一年的实践,凸显出三大效果:

    (一)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调解组织着重对小矛盾小纠纷做到早知道、早预防、早调解。疑难纠纷联调工作队重点突破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化解,消除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引发的各类重大事件,形成那里出现纠纷,那里就有调解人员,不同类型的纠纷,就有不同调解组织介入。小矛盾小纠纷及早抓,重大疑难纠纷突破抓,分工合作,各个击破的“抓大化小,齐步走”调解模式,避免调解被动,减少调解成本,提高调解效率,缓解政府的困扰。

    (二)增强了群众法律意识,提高了群众法律素质。无论大小纠纷调解前组织小组村民、院落群众等相关人员参加,针对纠纷类型讲解相关法律法规,不仅增强调解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度,而且实现了调解一起纠纷,就是一场普法、一场法治讲座、一场生动的以案释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增强了法制观念。

    (三)搭建了民间调解平台,实现了双方互谅互解。增进邻里之间团结互助、和睦相处的亲和力,遇有矛盾纠纷能采用正确途径依法解决,互相谅解,心平气和化解矛盾。

(据厅研究处提供材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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