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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命名商州监狱为省级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决定 陕司发〔200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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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2-27 14:02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浏览数:

省监狱管理局:

  陕西省商州监狱自2005年被确定为创建省级现代化文明监狱单位后,监狱党委高度重视,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创建规划,完善制度措施,落实目标责任,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商州监狱在创建工作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警察队伍的综合素质及业务能力,坚持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健全刑罚执行制度,全面推行分监区工作标准化,努力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着力提高执法管理水平。在三年考核期内,监狱未发生重大监管安全事故,确保了安全稳定。同时,坚持因地制宜,积极创造条件,加强硬件建设,新建了罪犯监舍区,建立监控预警系统和罪犯电化教育系统,完善了罪犯生活卫生设施等,达到了布局合理、建设规范、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环境优美的基本要求。

  省司法厅现代化文明监狱考评委根据省监狱管理局的申请,组成考核组,严格按照《陕西省现代化文明监狱标准》,对商州监狱创建省级现代化文明监狱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 2006年12月11日厅党组会议研究审议,决定命名陕西省商州监狱为省级现代化文明监狱。

  希望商州监狱发扬成绩,继续努力,进一步加强软硬件建设,全面提升监管改造水平,在巩固和提高的基础上,向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的目标迈进。

  二○○七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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