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至10日,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俊昌同志带领省厅基层处处长苏特星一行三人,在市司法局局长王兴贵,副局长王小健陪同下,深入我市横山、神木、榆阳等县区乡镇,与纠纷当事人面对面调解民间矛盾纠纷。
9日下午,刘俊昌副厅长亲临横山县党岔司法所,详细了解该所基层调解工作情况,亲自主持调解了党岔镇王家洼村村民王占文与王宏仁因出路问题引发的纠纷。村民王宏仁将自家出行路基垫得过高,导致相邻王占文家出水和出行困难。为此,双方多次发生纠纷,镇调委会曾多次介入调解未果。刘厅长耐心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叙述后,采取了“背靠背”的谈心、引导,“面对面”的解怨、说和等方法现场给予调解,提出在不影响王占文院内出水和出行的前提下,王宏仁可将路面适当提高30公分,同时在王占文的监督下施行。最终解开了双方当事人的积怨,使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重归于好。
10日上午,在神木县麻家塔司法所调解该乡赵仓峁村郭家也小组水源渗漏的纠纷时,刘厅长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的倾诉:2010年6月,郭家也小组的一处水源突然渗漏,因水源地在张家峁煤矿井田范围内,村民怀疑是煤矿采煤所致,即与对方交涉,后经地测部门现场勘查,做出科学鉴定给予否定。三月后,在靠近水源上方约200米处的地表出现裂缝,村民一路查找,发现裂缝处属于红岩煤矿的井田范围内,应是红岩煤矿采煤造成,红岩煤矿应承担责任。红岩煤矿则以水源地水口不在其井田内,且裂缝处也不是郭家也村民小组的土地为由,拒绝承担相关责任,提出即使承担责任也要有相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此,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致使矛盾进一步激化。村民群体阻挡红岩煤矿的正常生产,并扬言如不赔偿500万就一直进行阻挡。据此,刘厅长一边说理讲法,一边引导双方和平交流、和谐沟通。经过一个多小时耐心细致地调解,矿方终于承认采煤造成地表裂缝下陷,矿方有责任对村民给予赔偿。双方当场达成和解,由红岩煤矿一次性支付村民自来水工程费用86.8万元,以彻底解决村民用水困难问题。在刘厅长亲自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字,红岩煤矿当场表态在10天内兑现协议金额。
之后,刘厅长不辞辛劳,又前往榆阳区交警二大队,实地查看了该大队设立的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室,听取工作汇报后,刘厅长对二大队的事故调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明确提出,基层调解工作要认真落实“八千”举措,推进“三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的建设,要把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工作延伸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为减少社会成本,果断迅速处理各种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发挥重大作用。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陕西司法手机版
立法民之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警官职业学院1、2号楼
邮编:710043 投稿邮箱:sxsfnews@163.com
联系电话:政务公开电话 029-87293860 网站运维电话 029-87293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