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我局以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总抓手,以“八千举措抓化解、力促三秦大和谐”为载体,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赢得了各项荣誉,得到领导的肯定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1、以五抓五促五突破为抓手 加强律师队伍党的建设。
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市司法局党组把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作为推进律师队伍建设的切入点,坚持“围绕服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通过五抓五促五突破,狠抓律师队伍党建工作,极大地增强了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了党员律师整体素质,为全市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具体为:抓律师党建,促业务发展,在发展思路上求突破;抓机构健全,促管理创新,在党的组织建设上求突破;抓政治教育,促思想转变,在律师行风建设上求突破;抓制度建设,促运行规范,在党员队伍管理长效机制上求突破;抓主题创新,促形象树立,在律师党员作用上求突破。通过五抓五促五突破,树立了律师队伍新形象,群众对律师服务质量满意率达85%以上,全市50%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跨入一类支部行列。
2、南北结对帮扶促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
为了全面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整体发展,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尽力克服南北县区因经济差异而引起的工作上的发展不平衡,我局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内开展了北6县与南6县结对帮扶活动,通过资金上支持、业务上带动、思想上交流,以帮助南6县加快工作步伐,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基础。帮扶活动首先从局机关开始,逐步延伸到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和司法所之间的结对帮扶,连续帮扶三年,最终达到共同发展、共同进步的目的。
3、百万书籍进农村,落实“千家万户学法律”。
深入贯彻落实省厅“八千举措抓化解、力促三秦大和谐”专项活动,确保“千家万户学法律”活动真正落到实处。9月1日我局邀请人大、政协领导、新闻媒体参与,在榆阳区榆阳镇吴家梁村举行了声势浩大的“千家万户学法律”赠书仪式,一次性向全市农村免费发放《农村实用法律知识100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法律指导丛书》42万册,投资180万元。在“千家万户学法律”活动中,全市累计免费发放各类普法书籍106万余册。同时,配合“千家万户学法律”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4万余份,印制法制宣传年画7万张,挂历3万册,口杯50万个,手提袋8万个,普法小书包6000个,扑克1万副,毛巾1万条,出动法制宣传车320次,在全市广大农村掀起学法用法新热潮。
4、确定“法律明白人”45万名,夯实普法基础。
以“千家万户学法律”为契机,在全市农村每户培养、选拔一名“法律明白人”。对“法律明白人”的培养选拔,把好“三关”,即选拔关、学习关、培训关。采取了多种措施,将法律明白人基本情况、照片、选拔培养情况予以详实登记,并印制统一封皮装订成册,制作了法律明白人小卡片,印制了法律明白人工作职责。目前,全市已确定“法律明白人”454933名,将分期分批进行培训,使“法律明白人”真正担当起团结群众、化解纠纷、引导他人合法表达利益诉求的任务。
5、关注重点人群,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23处。
注重普法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关注重点人群,尤其是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目前,全市已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23处,扎实推进“法律进校园”活动。我局在市职业中学,榆阳区司法局在看守所分别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学生开展法制宣传报告会,观看普法图片展,播放警示教育片,现身说法进行法制教育;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与榆林学院联合开办了“法律诊所”教育基地,实现了法学教育和法律实践的有机结合;我局在榆林一中、十中、苏州中学先后举行了大型法制报告会三场次,10000余名学生听取了报告。11月26日下午,在苏州中学举行的“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校园法制报告会,引起我市主要媒体的高度关注,《榆林日报》头版头条、榆林新闻网、市、区电视台对此分别进行了报道。
6、为47个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
年初,我局重新制定了进一步做好重点建设项目法律服务团工作实施意见,由市局领导、律师、公证员、司法所人员组成法律服务组,深入厂矿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工地,为24个省级重点项目和23个市级重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全年共提供各类法律服务282次(其中重点项目建设审查合同44份、参与谈判10次、合理化建议5条、非诉讼代理3起、诉讼代理1起、调解纠纷7起,其它服务213次),减少损失93.2万元,挽回损失34万元。
7、为49名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贴身法律顾问。
确定了49名律师为34 名省人大代表、15名省政协委员担任法律顾问,提供一对一便捷周到的法律服务。在具体工作中,做到“三提供、两联系”, 即经常性地保持律师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业务联系,增进二者之间的相互了解。在日常事务中提供法律咨询,在履行职责时提供符合法律程序的法律建议,在进行讨论提案时提供实体性法律帮助。顾问律师与省人大代表电话联系和见面交谈655次,提供法律服务236次,口头咨询226次,书面答复10次。参与人大议案、代表建议、代表质询、执法检查等服务21次,服务内容涉及法制、内务司法、财政经济、农业和农村工作各个方面;顾问律师与省政协委员电话联系和见面交谈338次,提供法律服务135次,其中口头咨询129次,书面答复6次。参与政协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委员建议以及其它服务11件,服务内容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和科技、文史等方面13件。在全市“两会”期间,我局组建了法律服务团,主动与市人大和政协联系,全程为“两会”提供法律服务。
8、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继续开展“百家律所、千名岗位”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活动,今年共安置34名高校毕业生在律师事务所就业见习,推荐申报了13个公证处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安置16名高校毕业生在公证处见习,完成了省厅下达我市的大学生见习安置任务。我局被省司法厅授予“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先进单位”。
9、圆满完成司法所国债建设任务。
我市12县区共组建司法所两百多个,有工作人员七百多名。其中绝大多数司法所实现了垂直管理,一百多个司法所明确为副科级建制,占总数的近一半,一百多个司法所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占总数的66%。从2004年开始,国家启动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我市共有167个司法所列入了国债建设项目,已经下达国债资金1040.8万元,完成率达到100%。所有司法所配备了摩托车、电脑和传真机,软、硬件建设上升到新的水平。
10、深入开展“千人万件”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贯彻省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千人万件”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八千举措抓化解,力促三秦大和谐”工作措施,结合实际制订了《实施方案》,实行包案到人、责任到人制度。市、县、乡(镇、街道)三级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共4939人次先后深入基层一线,参与调处历史积案、难案、缠案等各类疑难矛盾纠纷1623件。各县区创新措施抓化解,巧抓实干促和谐,取得明显成效。今年全市共排查各类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8896件,调解8492件,调解率为95%。全市矛盾纠纷数量逐渐下降,和谐因素稳步上升。
2010年9月被司法部基层工作指导司评为“二0一0年度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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