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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曾溪乡调委会荣获“全国模范调委会”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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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2-29 10:02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浏览数:

    日前,石泉县曾溪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国家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全市仅有曾溪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获此殊荣。

  曾溪乡地处偏远山区,与汉中市西乡县交界,属于山大人稀,住户极为分散的一个乡镇,境内有阳安铁路、汉白公路和十天高速公路,地域较大,加之一些重点项目的建设,属于各种矛盾纠纷较多的乡镇。近年来曾溪乡调委会结合本乡地段、社情较为复杂这一实际,积极探索新时期维护社会稳定的新途径,通过建立“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机制,确立了“加强调解组织领导机构,突出村级调解职能,夯实村信息员基础,依靠和发动群众共同参与民调”的工作思路,形成了以乡调防中心为龙头,以村调委会纠纷调解员、纠纷信息员,法制宣传员为基础,村委会设立调解室、其他调解组织为补充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

  三年来,曾溪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处各类纠纷256件,调解成功率达98%,协议履行率达100%,防止民间纠纷激化25起,制止群体性械斗7起,防止群体性上访8起110余人次,连续三年全乡实现了无因民间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自杀事件、群体性械斗和集体上访的“四无”目标。调委会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为维护曾溪乡的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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