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随着山阳县乡镇撤并以及基层司法所机构改革工作的完成,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面临新局面,为了保障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业务不脱节,山阳县司法局强化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
在这次机构改革中,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调整的多,形成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格局,迎来了新的挑战。该县司法局多次研究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业务指导工作,并成立由分管基层工作的副局长任组长,办公室、基层股、社区矫正股长为成员的业务指导领导小组,深入各镇(办)进行业务工作督促和指导。
认真学习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知识。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掌握不同矛盾调处技巧、创新社区矫正管理方法、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努力创建一支业务素质高、执行能力强、思想觉悟先进的基层司法行政干警队伍。
认真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责。基层司法工作人员首先要统一思想,环境再变人心不能涣散,要坚定政治立场、树立全局观念、在提高业务能力的基础上,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做到信念坚定、胸怀人民、严格执法、真抓实干、清正廉洁,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
认真为群众做好服务。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要有“沉下去”心态,积极推进服务群众“零距离”工作,密切联系群众,为广大群众做好普法宣传、提供好法律服务、解决好矛盾纠纷和做好社区矫正等业务工作。坚持与时俱进,迎难而上,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应对司法体制改革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问题。
该县及时深入基层开展业务指导工作,起到了承前启后的桥梁作用,巩固了基层司法所的业务基础,夯实了业务工作责任,使机构改革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稳步、有序开展。(程家房 张玉花)
来源:山阳县司法局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陕西司法手机版
立法民之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警官职业学院1、2号楼
邮编:710043 投稿邮箱:sxsfnews@163.com
联系电话:政务公开电话 029-87293860 网站运维电话 029-87293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