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大荔县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基层党组织每月“统一活动日”制度的通知》要求,10月8日,大荔县司法局立即召开支委会扎实安排此项工作,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这一文件精神,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
活动具体内容为:全面提升党员素质。通过对党员党性意识、主体意识、能力素质三项教育,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理论水平,增强党员主体意识,提升思想境界,提高党员综合素质。密切联系服务群众。要求党员干部深入镇村、深入群众,帮助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党务政务公开。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及群众走进机关参观座谈,自觉接受监督。规范基层民主议事。对重大事项决策,组织党员交流讨论,积极征求党员意见。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扎实开展社区共驻共建和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展示党员良好形象。
此项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提高服务群众工作能力,对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夯实党的执政基础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刘洁)
来源:大荔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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