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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在西安举行现场教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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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6-04 15:06 来源:厅法援处 浏览数: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打造西安法律援助服务品牌

5月21日下午,司法部“法律援助业务技能培训计划”陕西培训班在西安市未央区法律援助中心和莲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举行现场教学活动。

来自内蒙古、河南、青海和陕西四省(区)的160余名法律援助工作者实地参观了未央区、莲湖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接待室、12348热线、心理咨询室、私密会谈室、非诉调解室,详细翻阅了近年来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卷宗以及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等宣传资料。随后,学员们听取了两区法律援助总体情况和业务工作情况介绍,在现场互动环节,大家争先恐后举手发言,有的谈参观感受抒情怀;有的介绍的工作经验和做法;还有一些热心的同行现场为西安市法律援助工作进行“问诊”和“把脉”,为我们提出了许多很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青海黄南州的才让兰措是第一次来西安,她说:“西安市这个城市要想象的更好,这里的法律援助工作也做的非常好,我们回去后一定要借鉴西安的一些好做法,把我们在工作中的“欠账”慢慢的补上”;海东市司法局副局长宋录平是个“老司法”,自上世纪80年代初恢复司法行政制度以来,一直从基层干到领导,他对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简直是手到擒来、易如反掌,宋局长说:“这几年去过的地方很多,好的做法也见了不少,但是这几年西安市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做法很受关注、也很先进,尤其是莲湖区的经验很值得我们学习......”

一下午的现场教学虽然短暂,可是大家在一起交流互动的热情非常的高,原来定于17时结束的活动在推迟了一小时后才被主持人叫停。学员们表示此次在西安的学习参观收获很多,希望今后同行之间的学习交流能够更加频繁,共同把法律援助这项“民心工程”建设的更加牢固,更加便民。

据悉,“法律援助业务技能培训计划”是由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实施的全国性专业人员培训项目,每年组织全国各级优秀法律援助工作者赴工作开展情况较为突出的市(区、县)法律援助机构进行现场教学活动,使广大法律援助工作者能够身临其境,切身感受到典型经验、先进做法的价值,从而达到培训促进工作的学习目的。

近年来,西安市司法局系统按照部省市工作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努力打造法律援助服务品牌为目标,通过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提升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和服务的整体水平。未央区法律援助中心以推行阳光服务、微笑服务、高效服务、廉洁服务为宗旨,在有限的条件下,坚持“便民、利民、惠民”工作理念,通过不断提升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水平,逐步扩大法律援助服务覆盖领域,积极推行点援律师服务机制,为辖区社会稳定、依法治理作出了积极贡献,目前未央区的办案数量和服务质量保持在全市前列。莲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是集法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矛盾化解、社区矫正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性法律服务平台,采取了“窗口化”和“综合性”相结合的设置方式,将窗口接待与后台延伸服务结合起来,在功能上体现“专业”,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公证律师等工作职能;在内容上体现“精细”,实行“集中受理、分类办理、限时办结”的工作流程;在管理上体现“规范”,实行“统一接待、统一分流、统一协调、统一督办”;在效果上体现“惠民”,以规范化的流程、标准化的服务、精细化的管理、人文化的教育,打造莲湖区的“法律之家”,实现了司法行政效能的最大化。莲湖区法律援助中心除了设有法律援助12348接听室、非诉案件调解室、私密会谈室以外,还通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资源共享平台创建了非诉调解“援调对接”工作新机制,方便了群众获得法律帮助,降低了群众维权成本,提升了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和群众满意率,莲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不仅是莲湖区为民服务的形象窗口,也是西安市司法行政系统创新服务模式的成功实践。

来源:厅法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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