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要闻
 -
 
基层动态
 -
 
正文

秦都区司法局召开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会议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5-11-25 15:11 来源:秦都区司法局 浏览数: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强化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所在全区经济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11月20日,秦都区司法局在该区渭西法律服务所组织召开全区法律服务所工作会议。

会上首先各法律服务所主任就规范化建设、人员执业状况、案件办理及执行工作纪律、遵守职业道德等方面作了汇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对如何促进该区法律服务工作健康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其次,局里对今年以来各法律服务所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点评和通报。最后,该局纪检组长郑婉翠就“如何加强管理、强化服务,用法治的理念和精神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水平”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法律服务所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找准定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基层法律服务是社会主义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基层法律工作者”不是社会自由人,更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人,而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要承担相应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社会责任。因此在执业活动中,要自觉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要“顾大局、守规矩”,自觉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秉持职业操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严格依法、依规办案;要勇于担当,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业能力和水平。各法律服务所要立足自身职能,充分发挥“自律、服务”等职能作用,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强化内部管理,增强自身建设。要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进一步规范收案行为、收费和分配行为。要认真落实人员管理、业务管理和投诉处理制度,建立健全违法违纪和品行不良人员退出机制,着力塑造本所良好形象;要坚守公正廉洁本色,有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必须始终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首要价值追求,要坚定为民服务理念,自觉维护法律权威,严明执业纪律,保证法律人员的本色。同时要主动自律,自觉做到廉洁自律,为秦都经济发展营造好的法治环境。(韩立群)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陕西司法手机版

立法民之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警官职业学院1、2号楼

邮编:710043        投稿邮箱:sxsfnews@163.com

联系电话:政务公开电话 029-87293860      网站运维电话 029-87293279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