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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联合出台民事行政案件信息通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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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1-03 10:01 来源:陕西省政法网 浏览数:

蓝田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联合出台民事行政案件信息通报制度

  为拓展案源渠道,维护司法公正,方便律师代理和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案件审判及执行活动的监督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司法解释等,近日,蓝田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签订建立了《民事行政案件信息通报制度意见》。

  该《意见》就检察院部门与司法部门民事行政案件信息通报的原则、负责部门、通报方式,以及所通报案件的范围及具体信息等都做了详细规定。

  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和县司法局民事行政案件信息通报制度的建立,为维护司法公正、加强民行监督工作和检察事业的不断进步发展,奠定了基础。(蓝田县检察院   方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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