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以“法制宣传引领、教育培训提升、专业调解推进、集中力量攻坚、法律服务参与、“双创”活动支撑、创建达标奠基”的工作思路,从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培训、经费保障四个方面狠抓人民调解工作,使人民调工作实现了社会化、规范化、专业化、常态化的工作要求。
着眼解决“无人调”的问题抓网络,人民调解组织实现了社会化,调解网络更密了。按照“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调解活动”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延伸调解工作触角,扩大调解组织覆盖面,实现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底线要求。纵向上,狠抓了“三个强化”:强化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在撤并后的7个镇和39个县级部门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强化了人民调解工作的主体,结合镇村综合改革和村两委会换届选举,在7个镇、2个社区调整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强化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在全县82个村普遍建立调委会,建立健全“十户三员”制(纠纷调解员、纠纷信息员、法制宣传员)。横向上,狠抓了“三个延伸”,即大力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向专业性、行业性延伸,抓好官坪新区、两新组织、行业协会调解组织建设,重点推动医疗卫生、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地拆迁、物业管理、环境保护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大力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向厂矿企业延伸,协调工信等部门组建5个煤矿企业调委会;大力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向机关事业单位和学校延伸,积极指导企事业单位在6个新兴经济组织中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建立以司法局为牵头单位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以人民法院为牵头单位的司法调解组织体系、以政府法制办为牵头单位的行政调解组织体系,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初步形成。通过织密网络,织强网底,确保了人民调解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彻底解决了人民调解工作“无人调”的问题,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更牢了。
着眼解决“无处调”的问题抓规范,人民调解工作阵地实现了规范化,调解服务更优了。紧紧抓住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利时机,依托村两委会建设,为每个村委会争取60平方米的调委会办公室和调解室。同时,该县司法局为每个调委会统一制作了门派、制度牌,发放了调解资料及调解文书,配置了档案柜。去年以来,又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为13个村级调委会配置调解桌椅。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使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基本达到了“五有四落实”的标准要求,极大地改善了村调委会的办公条件,彻底解决了人民调解员没有地方调解纠纷的问题。全县157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部落实了办公场所,聘任或选任人民调解员485名,解决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无工作机构管事、无人员办事的两大难题,调解服务更优了。
着眼解决“不会调”的问题抓培训,人民调解员队伍实现专业化,调解水平更高了。强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一方面,重视抓好选聘工作。通过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等方式,选聘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公道正派、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的公、检、法、司和教育部门等部门退休干部担任人民调解员。同时,狠抓培训提高。采用工作例会、专题培训、案例研讨、庭审观摩等形式,每年对专、兼职调解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培训,指导规范整理调解卷宗,并通过开通人民调解员QQ群和微信群,打造学习交流平台,督促他们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探讨矛盾纠纷调解技巧,努力提高解决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能力。另一方面,加强日常管理。制定人民调解员考核办法,定期对人民调解员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与评先评优和年中补贴发放挂钩。
着眼解决“不愿调”的问题抓奖补,调解经费保障实现常态化,调解员的积极性更高了。该县通过多方努力,进一步加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经费投入。按照《人民调解法》及省、市的相关规定,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按照人均0.5元钱的标准,足额预算到位,保障了人民调解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制定出台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实施办法,对村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案件,依据案情大小、难易程度分别给予30—200元不等的补贴,每月由各镇司法所统计审核,年终一次兑现到位。注重发挥示范引领和典型带动作用,在全县组织开展了“最美人民调解员”和“人民调解先进集体”的评选活动,有效调动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彻底解决了人民调解员“不愿调”的问题,调解员的“心”更定了。(杨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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