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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司法局回应三秦都市报《电影拍摄现场八辆警车维持秩序》一文 并非公车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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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4-30 16:04 来源:三秦都市报 浏览数:

    本报讯 (记者 吴暗彪)《电影拍摄现场八辆警车维持秩序》一文见报后,引起咸阳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昨晚,特派人员赶至本报说明情况。

据司法局曹副局长介绍,由长影集团、陕西省司法厅、咸阳市司法局等单位联合拍摄的电影《司法所长老秦》于4月21日在永寿县永平镇举行开机仪式。该片是一部弘扬主旋律的正能量影片,对咸阳市司法行政工作是一个很好的宣传。

影片主要场景选择在咸阳市渭城区中山街、永寿县永平镇司法所、永平镇平遥村、乾陵、兴平马嵬驿等地拍摄,拍摄时间约为20天。

省司法厅和咸阳司法局作为该部影片拍摄的联合摄制方,按协议需要做好拍摄的协县配合和保障工作,且影片故事本身反映司法所,道具车辆本身就需使用司法警车。另外,司法局和有关拍摄涉及的县市区也需出动警车到拍摄地,维持秩序,保证拍摄工作的顺利、安全、有序进行。这本身是一项宣传司法业务的重要工作,并非公车私用。

来源: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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