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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三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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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2-27 14:02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浏览数:

    当前,全省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力量薄弱。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需要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积极呼吁国家尽快出台《法律援助法》,从立法上解决目前法律援助工作出现的性质、编制、经费保障、工作责任等事项,并适当放宽农民法律援助案件的经济困难标准,扩大农村法律援助范围,确保更大范围的农村困难群众能获得法律援助。

  二是充分发挥中央、省级媒体覆盖面大的优势,广为宣传法律援助政策,建立长效宣传机制,逐步扩展宣传覆盖面,努力提高群众法律援助知晓率。

  三是不断加大对对贫困县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扶持力度,逐步解决贫困县区法律援助机构办公、办案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包括办公场所、交通通讯等硬件建设和人员培训、教育以及工作制度等,保障法律援助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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