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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 商洛 延安市司法局迅速启动“改革创新 勇创一流”活动 力促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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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2-27 14:02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浏览数:

   8月28日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经验交流会暨“改革创新、勇创一流”活动动员大会后,咸阳、商洛、延安市司法局迅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本市司法行政系统“改革创新、勇创一流”活动,力促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咸阳市司法局】9月3日,咸阳市司法局召开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改革创新、勇创一流”活动动员大会,市司法局党组成员、13个县区市司法局局长、办公室主任、基层股股长,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市公证处主任、市直属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市局机关、市公证处、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全体干警百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认真学习了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路志强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经验交流会暨“改革创新、勇创一流”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咸阳市司法局局长王生龙作了讲话。

  会议指出,咸阳市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必须切实提高对开展“改革创新、勇创一流”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要认识到这次活动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具体措施和实际需要,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的重要载体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民的期盼和司法行政部门职责所系、使命所在。会议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要按照“一个目标、三个融入”的工作目标,扎实开展“改革创新、勇创一流”活动。即:“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坚持做到将“改革创新、勇创一流”活动融入到“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全过程,融入到目标考核工作全过程,融入到“创佳选优评差”活动全过程。会议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要在服务大局中主动跟进,体现职能;在法制宣传中整合资源,创新形式;在打牢和谐社会基础工作中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在做好帮教安置工作中体现亲情,尽职尽责;在法律服务中彰显公平正义,价值追求;在“比学赶帮超”竞赛中推动工作,体现成效。

  【商洛市司法局】9月1日,商洛市司法局先后召开了局党组会和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及时学习传达省厅有关会议精神。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利昌原原本本传达学习了厅党组书记、厅长路志强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经验交流会暨“改革创新、勇创一流”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传达学习了师宏昌副厅长的总结讲话精神。方学民副局长组织学习了省厅《关于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改革创新、勇创一流”活动的决定》。9月3日上午,商洛市司法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改革创新、勇创一流”活动的具体意见,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对活动的开展提出了明确要求。9月3日下午,召开局务会进一步讨论完善实施意见,并结合商洛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讨论通过了2008年的安排意见。会后及时印发了《商洛市司法局关于成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改革创新、勇创一流”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改革创新、勇创一流”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2008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改革创新、勇创一流”活动的安排意见》,对活动的开展进行了认真、扎实的安排部署。

  【延安市司法局】9月8日,延安市司法行政系统“改革创新、勇创一流”动员大会在宝塔宾馆召开,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机关全体人员,各县(区)司法局局长,劳教所班子成员,局属各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延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曾岚出席会议并讲话。

  动员会上,市司法局有关负责同志认真详细传达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经验交流会暨“改革创新、勇创一流”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局党组书记、局长栾自立从认真贯彻落实省厅会议精神、迅速启动“改革创新、勇创一流”活动,紧密联系实际、拓宽工作思路、确保“改革创新、勇创一流”活动深入开展,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改革创新、勇创一流”活动取得实效三个方面进行了动员部署。延安劳教所、宝塔区司法局、市公证处、市法律援助中心四个单位分别做了表态发言。

  延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曾岚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延安市司法局党组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各项工作都取得显著成绩,特别是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为奥运会期间全市十三个县(区)实现赴省进京“零”上访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和汗水。省司法厅决定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改革创新、勇创一流”活动,是贯彻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全省政法工作力争走到全国的前列的重要举措。在全省政法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宋洪武同志要求延安市的政法工作要作表率、作示范,在全省树立标杆。“改革创新、勇创一流”活动是省司法厅工作的抓手,也是延安市司法局工作的抓手。延安市司法局要按照延安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促进延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开展“改革创新、勇创一流”活动中,一是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以“改革创新、勇创一流”为动力,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二是要以“大学习、大讨论”和“改革创新、勇创一流”活动为契机,全力为推进跨越发展,构建和谐延安发挥重要作用;三是要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和“改革创新、勇创一流”活动,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重点要把 “改革创新、勇创一流”活动的成效体现在服务大局上、体现在完成年度目标考核上、体现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关心解决干警待遇上、体现在重点项目建设上、体现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行动上,为延安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据咸阳、商洛、延安市司法局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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