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要闻
 -
 
基层动态
 -
 
正文

合阳县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全程公证法律服务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2-02-27 14:02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浏览数:

    近日,合阳县司法局会同县林业局联合发出通知,对林权制度改革中涉及林地林木承包、流转的合同公证问题进行了安排部署。《通知》指出,凡涉及集体林地林木对内对外承包经营的,须以公开评议的方式予以发包。采用招标、投标、拍卖方式的,应由公证机构介入给予现场监督公证;承包方取得承包权后,双方当事人应依法签订书面承包合同,并对该合同依法申请办理公证,确保林地林木承包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对林地林木的流转、转包、转让,双方当事人应征得原发包方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当事人应申请办理各类流转合同公证手续;公证机构要积极参与合同的起草,提供招投标、拍卖议程等法律文书,为承包合同进行全程公证服务。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陕西司法手机版

立法民之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警官职业学院1、2号楼

邮编:710043        投稿邮箱:sxsfnews@163.com

联系电话:政务公开电话 029-87293860      网站运维电话 029-87293279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