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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湖区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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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2-29 10:02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浏览数:

  本报讯  (记者 林晓雪)5月20日,第七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在京召开,西安市莲湖区被中宣部、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法制宣传先进区。该区从推动全区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入手,全面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以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基础,重点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从而走出了一条具有莲湖特色的多层次全方位的依法治区新路子。

  “五五”普法期间,莲湖区在西安市率先建成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将全区30个职能部门的155项行政审批、投资服务、便民服务全部纳入中心统一受理办结,基本做到所有审批事项一厅办公,一门受理。推行“七日办结制”和“现场办结制”,行政审批提速率达到64%,70%的受理事项达到即办即走。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是加强政府法治化建设的关键。莲湖区在全国首创城市管理“标准化执法”,将执法权分解为检查权、调查权、处罚决定权和强制权,分别由不同部门行使,实现了执法程序的合法性和四项权力的互相监督制衡。“标准化执法”受到了国家、省、市领导的高度肯定,获得国务院“法治政府提名奖”。

  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是“五五”普法的基础。莲湖区为“六进”活动量身定做了“10+100”的有效载体。即从公、检、法、司和西北政法大学选拔了100名法制宣传志愿者,分为10个小分队,采取包街道、包单位的办法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单位、村组,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法律咨询等10项专项活动,有11万群众在“10+100”法律服务千万家活动中受益,这种全新的普法宣传机制已经成为莲湖区法制宣传的品牌。

  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普治并举”,是“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工作的重点。该区在全省首家建成区县级信访接待大厅,在听取群众诉求之后,立即组织信访律师就相关法律进行讲解、学习,发放便民法律服务卡,免费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对于能够通过诉讼维权的群众,由区委、区政府组织信访律师进行法律援助,为此在西安市首家实行了律师代理涉法涉诉案件费用和律师参与信访工作费用由区财政全额保障的工作机制。几年来,莲湖区信访总量和群体性事件明显减少,实现了进京非正常访、赴省集体访“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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