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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百姓享受“一站式”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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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2-29 10:02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浏览数:

    2010年以来,陕西省安康市司法局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践行执法为民宗旨,大力整合司法行政资源,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全力打造"一站式"法律服务平台,竭力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中省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肯定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

  "集中化"办公是基础

  安康市司法局自1980年成立以来,业务及办公用房从借用到政府划拨仅有的十几间,业务用房紧张一直是困扰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瓶颈。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证处、市律师协会等下属单位均在外租用民房开展业务,这种分散的办公模式和局面,不仅对规范管理法律服务机构、整合利用法律服务资源、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带来很多不利因素,阻碍了司法行政事业和谐发展,而且也极大地影响了司法行政机关整体形象。

  安康市司法局党组班子抢抓机遇、改革创新、勇创一流,借中央、省加大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基础建设之机,想方设法多渠道争取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业务及办公用房建设专项资金500万元。安康市委、市政府在充分肯定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大局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同时,结合全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需要,批准将原安康市城市建设局办公楼调剂给市司法局使用,从此安康市司法局结束了业务及办公用房十分紧缺的历史。新的司法行政办业务及办公用房共计4层,有业务及办公用房77间、会议室2个、建筑面积近3000平方米。

  有了宽敞的业务及办公用房,安康市司法局积极探索便民、利民的新思路、新举措,积极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建立了“一站式”司法行政管理服务中心。将市“148”法律服务所、市公证处、整合后的金州司法鉴定中心收回,统一在司法行政大楼一、二楼办公,局机关各职能科室设在三四楼办公。在一楼分别设立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诉讼代理等多个服务接待窗口,形成了法律咨询、涉法维权、法律服务的集群化、"超市化"布局。来办事的群众只要走进司法行政管理服务中心,所有涉法问题都能得到"一条龙"的法律帮助,让群众真正感受到便利、高效。曾经因工致残获得法律援助的农民工小李激动地说:“没想到从咨询法律事项、申请司法鉴定和申请法律援助在同一个单位,一天之内就可以办理,比以前四处寻求法律服务方便多了”。

  安康市“一站式”司法行政管理服务中心的建设得到了省、市领导的关心、指导和肯定,司法部、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都曾亲临现场视察。安康市人大、市政协也专题视察了司法行政管理服务中心“一站式”法律服务工作。

  "人性化"服务是关键

  制度化管理促规范,人性化服务促和谐。安康市”一站式”法律服务中心的规范化管理也毫不松懈,积极强化"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理念,将司法行政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切实提高服务水平,积极为群众提供人性化、贴心式的服务,让群众满意而归。

  一是营造温馨的环境。司法行政管理服务中心的接待室设在司法局一楼,路口竖立醒目指示牌,接待室设置服务标识。来办事的群众一走进大厅,就有着装统一的工作人员热情接待。接待室齐备的办公设施、整洁的服务环境给来办事的群众留下良好印象。在各业务工作室内,所有法律服务项目的办事流程、办事要求、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一律公示上墙,让来办事的群众做到心中有数;所有法律服务窗口均摆放办事须知和业务宣传材料,提供详尽的业务咨询。整洁、明亮的服务大厅内设有休息桌椅,免费提供纸、笔等便民服务用品,工作人员做到统一着装、挂牌上岗、言语文明,态度热情,对来访群众做到”一个微笑、一声问好、一杯热水、一个答复”。

  二是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政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行为,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公开承诺制,即第一个接待来访群众的工作人员均为第一责任人,要耐心听取,弄清事情的前因后果,明确处理途径;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办理;对一时不能办理或难以办理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要负责帮助来访人员联系有关责任部门。

  2011年4月11日,陕西省司法厅厅长路志强视察安康市司法行政管理服务中心时,正巧遇到一名腿部受伤拄着拐杖的农民工满意的拿着司法鉴定书,路志强厅长问:“你们在这里办理业务,工作人员态度好不好?”,农民工笑着回答:“很好,工作人员很细心,很耐心”。

  三是不断拓展服务功能。根据社会形势发展和群众需求,不断拓展 “一站式”法律服务的范围。2010年5月,与安康市妇女联合会联合成立安康市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成为安康市妇女儿童维权的主要机构。2011年3月又与安康市工信局联合成立安康市非公经济发展法律顾问团,为司法行政部门服务全市非公经济发展建立一个有效平台和载体。2011年5月又成立安康市公益律师工作站,主要职责是为社会公益事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建议,协助政府处理涉法涉诉矛盾纠纷。

  正如安康市司法局局长陈帮华说:“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着重要的法律管理和服务职能,只有不断创新管理和服务的体制机制,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

  "立体化"监督是保障

  为倾力打造便民、利民、亲民的“一站式”法律服务平台,安康市司法局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的"阳光工程",自觉接受来自政府、社会和群众的全方位、立体式监督,确保法律服务工作方向正确、成效显著。

   公开服务依据,接受行政监督。网上公开法律服务工作的法律依据、配套制度和工作流程,接受政府检查和监督,深入推进依法办事和依法服务。

  公布服务承诺,接受社会监督。设立投诉意见箱、公布投诉电话。通过媒体、窗口等宣传渠道,面向社会郑重做出服务承诺。对违反相关规定受到投诉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罚,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聘请10名社会各界人士为行风监督员,定期召开行风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发放征求意见函,主动上门征求有关单位和群众的意见,多渠道、多方面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办事规程,接受群众监督。市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148”法律服务所、市法律援助中心等服务机构将办事程序、规章制度和收费标准等群众关心的问题统一公示上墙、上网。公证员、律师、司法鉴定人、法律服务工作者统一建立诚信档案,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确保服务工作公正、透明、廉洁。

  自2010年安康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成以来,共接待群众来访6000多人次,公证和司法鉴定业务量同比分别增长23%和38%。“148”法律服务所代理案件同比增长20%以上。法律援助办案数同比增长67%,办案数量增幅位居全省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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