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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为贫弱者撑起一片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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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11-06 16:11 来源:西乡县司法局 浏览数:

在西乡县法律援助中心,有这样一组数字:自2004年12月成立至今,中心共接待各类法律咨询1.4万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25件,其中,办理农民工维权385件,老年人维权296件,妇女及未成年人维权405件,残疾人维权118件,化解信访积案121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210余万元。

    这组数字的背后体现的是法律援助维护贫弱者权益,为弱势群体撑起了一片蓝天。

便民利民拓宽法律援助途径。为了使法律援助能够惠及千家万户,方便偏远地区的群众获得法律帮助,西乡县构建了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各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支点、相关部门法律援助业务联系点为辅助的法律援助工作体系。与县残联、妇联、总工会、老龄委、团县委、看守所等协作组建了残疾人、妇女儿童、青少年、老年人和农民工维权等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截至目前,全县共设立了3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强化了法律援助工作向各类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延伸。

同时,建立健全“1234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安排专人值班,认真解答当事人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宣传国家法律、政策,引导他们按照法律途径解决纠纷,避免当事人上访,强化为民便民效果。

从刚成立的不被了解认可,到现在每年的法律援助案件逐年上升,随着法律援助途径的拓展,法律援助被越来越多的群众所熟悉,群众对法律援助的信任度也不断增强。

优化程序提高法律援助效率。“让更多的人受益”,围绕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特点,西乡县法律援助工作从方便群众出发,合理调整受援范围和受援对象,在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基础上,进一步将法律援助扩大到低收入群体,通过降低门槛、简化程序使法律援助制度惠及更多困难群众。近几年来,法律援助案件年增长率在25%以上。

针对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开辟了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维权“绿色通道”:对涉及上述人群的维权案件,一律不要求出具经济状况证明,只要符合法律援助事项,均给提供法律援助,当日申请当日审批,让其在第一时间获得便捷周到的法律援助服务。据统计,今年1-10月,中心已办理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62件,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8件,办理涉及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21件。

优质服务维护弱势群体权益。西乡县法律援助中心,始终把办案质量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抓紧抓实,努力做好宣传、接待咨询、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认真履行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公开办事制、投诉处理制等服务制度,规范言行,始终做到“接待要热心、解答要耐心、询问要细心、承办要诚心”。2014年8月,李某在某公司承包的工地干活时不慎摔伤。出院后,李某与该公司协商赔偿无果,曾多次到所在镇、县信访局、县政府上访。该案最终被信访法律援助工作站转交至西乡县法律援助中心。中心审查后通过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于当日受理并指派西乡县杨河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陈某办理此案。承办人于当天会见了李某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事人诉求,后多次赴李某居住地及事故发生地调查取证。在办案期间,承办人多次对李某及其家人做思想开导工作,通过电话联系或面谈等方式,安抚他们的情绪。经过一波三折,通过协调,受援人终于获得赔偿。

强化监管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是法律援助制度的生命线。近年来,西乡县法律援助中心采取一系列措施,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从案件申请、受理、审批、指派、办理到结案、评卷、归档、回访、旁听案件审理等一系列流程入手,加强规范化管理,完善案件监管机制,保障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建立案件回访制度,对案件办理进行全程跟踪,及时掌握受援人对办案人员服务态度、办案质量、办案效率的意见,力争通过每一个案件的办理,达到解决一个问题、平息一方纠纷、维护一片稳定的目的;推行法律援助告知制度、“点援制度”,实现了受援人自主选择办案律师的愿望,保障了困难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建立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庭审旁听制度,最大限度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提高案件服务质量和水平。(王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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