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人民调解机制建设,落实人民调解员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扶风县司法局印发了《扶风县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实施办法》,办法规定了“以案定补”适用范围、纠纷认定条件、补贴标准及审核程序。
按照“以案定补”实施办法,从2015年起全面落实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制度,按照“谁调解、补贴谁”的原则,一般纠纷按50元/件补贴,疑难纠纷按100-300元/件补贴。近日,该县司法局通过开展年度人民调解案卷评查活动,组织调解员参观学习调解卷宗内容、格式、交流调解技能,对2015年度人民调解案件卷宗进行规范、细致的展评,经该县司法局专业人员严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137件案卷发放了“以案定补”补贴资金近万元 。
“以案定补”制度在扶风县贯彻落实,充分调动了基层人民调解员调解矛盾纠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大量矛盾纠纷有效地化解在了基层,促进了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开展,有力维护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李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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