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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召开社区矫正对象移交接收现场观摩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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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2-29 11:02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浏览数:

  6月3日,宝鸡市在金台区十里铺街道召开了社区矫正对象移交接收现场观摩会,市、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司法局长、基层股长参加了现场观摩会。

  会上,十里铺派出所对3名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作了详细介绍,并与司法所办理了人员及档案的交接接收手续。司法所与矫正对象监督人签订了监督协议书,与矫正对象帮教志愿者签订了帮教协议书。矫正对象、矫正对象监督人、矫正对象志愿者分别作了表态发言。观摩会为宝鸡市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对象移交接收工作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宝鸡市根据省司法厅有关文件精神,在2010年开展社区矫正试行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于今年2月16日开始全面启动社区矫正工作。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大举措。宝鸡市在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帮困扶助方面狠下功夫,社区矫正工作稳步推进、日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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