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及时有效调处和化解道路交通事故民事纠纷,近期,榆林市司法局、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召开了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各县区司法局主管局长、各交警大队主管大队长、事故中队长共6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高毅主持,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小健做了重要讲话,市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路永康应邀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直接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把人民调解机制引入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调处工作,是人民调解适应形势发展和社会需求的需要,是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需要,是道路交通管理创新的需要,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需要,试点经验证明,此举将十分有利于推动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工作。
会议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人民调解法的宣传贯彻,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全面推进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到今年年底,各县区都要建立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主要从律师、法律工作者或退休交警、法官、检察官、司法行政等人员中进行社会公开招聘,把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经验的人员充实到调解员队伍中来,并做好培训工作。要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健全完善的经费保障机制,全力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确保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顺利推进。
会议成立了榆林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具体指导各县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各县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便民、利民、快捷、高效的优势,最大限度地增加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纠纷解决的和谐因素,积极地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推动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公正快速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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