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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法律援助走进“高墙” 服刑人员有了“身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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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2-29 11:02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浏览数:

    为了切实保障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陕西省安康市司法局和陕西省安康监狱决定共同建立安康监狱法律援助工作站,给在高墙内的服刑人员无偿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成为陕西省首家监狱法律援助工作站。



    7月14日上午9时,“陕西省安康监狱法律援助工作站”揭牌仪式在安康监狱举行,安康市司法局局长陈帮华、安康监狱政委张勇为法律援助工作站揭牌。安康监狱有关领导、安康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及公益律师团成员参加了揭牌大会。在揭牌仪式上,安康市司法局局长陈帮华向安康监狱千余名服刑人员作了“维护服刑人员合法权益,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讲话,赢得了服刑人员经久不息的掌声。

  揭牌仪式结束后,举行了首场法律咨询大会。服刑人员纷纷排队来到咨询室,向律师咨询有关婚姻、合同债务、子女抚养、老人赡养等法律问题。一位服刑人员激动的说:“党和政府没有忘记我们这些犯罪的人,把法律援助送到监狱,律师不仅解开了我心中的疑虑,还当场受理了我的援助申请,我决心好好改造,力争早日走出监狱,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短短的1个多小时,共接受法律咨询32人次,解答法律问题45件,现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件。

  安康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何君介绍,法律援助的深入程度从一个方面体现着一个地方的文明程度,监狱服刑人员作为社会的特殊群体,监狱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立,将使监狱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地维护,将对狱所的稳定和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起到很大推动作用。

  按照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安康监狱法律援助工作站将免费为受援人员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的对象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家庭经济困难的服刑人员及其近亲属。法律援助的范围包括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遇有离婚、子女监护权的确定、财产分割等事项;服刑人员遇有遗产继承、家庭宅基地与土地征用争议、房屋拆迁纠纷等事项;服刑人员亲属中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请求侵权赔偿的事项;服刑人员亲属中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事项;服刑人员亲属中请求给付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金、抚恤金、救济金、劳动报酬的事项;服刑人员及其亲属请求国家赔偿的事项;服刑人员亲属见义勇为者请求奖励与保护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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