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基层司法所也面临着撤并。为切实做好司法所国有资产管理,市司法局召开会议专题就撤乡并镇后司法所国有资产管理等问题进行研究、安排和部署。
一是印发《关于做好乡镇机构改革撤并司法所国有资产管理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司法局认真及时核查司法所房产、车辆、打印机、复印机等国有资产,严防国有资产损坏、流失。
二是由分管副局长带队,相关科室人员组成检查组,深入被撤并乡镇,逐所进行核查、登记。
三是对检查、核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安康市司法局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限期追回,损坏、丢失,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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