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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加大社区矫正工作力度助力“平安岐山”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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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2-29 11:02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浏览数:

    岐山县社区矫正工作立足实际,坚持借鉴和创新并举,全方位、多角度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这一特殊人群的管理,全力为创建平安岐山、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工作成效受到了宝鸡市司法局、县委、县政府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充分肯定。目前,全县社区矫正对象无一例再犯罪,无一人参与群访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就学)率达到95%以上。

  思想认识到位

  岐山县党委、政府一班人充分认识到社区矫正工作是新的历史时期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具体体现,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加大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安定因素,为县域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县委、县政府自去年年底至今年年初,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社区矫正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县财政下拨了专项经费,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正常运转,形成了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公、检、法、司及相关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齐心协力,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局面。

  组织机构落实

  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岐山县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和司法局局长任副组长,公、检、法、司、综治、人事社保、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岐山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县司法局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股,落实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所,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并明确一名专职人员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县级各相关部门结合各自实际,确定了专职管理人员,明确了职责,夯实了责任。全县49个矫正工作小组共吸纳了180多名社会工作者、社会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管理措施得力

  一是全力做好“司法通—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管理工作。为确保GPS定位手机监控系统及时启用,岐山县于2011年9月与移动公司联合召开了岐山县社区矫正信息平台管理工作实施大会,对全县60多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做了业务培训。制定了《岐山县社区矫正对象GPS定位手机管理办法》,明确了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服刑期间定位手机使用的有关要求,通过“告知书”与社区矫正对象签订协议确定定位管理。目前,全县所有社区矫正对象都施行了手机定位管理,有效的缓解了矫正对象流动性大而监管人力不足的矛盾和问题。

  二是建立层层包抓制度。为进一步落实管理和稳控责任,岐山县建立了局领导包片,机关干部包镇,镇干部包社区矫正对象制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无缝衔接的工作态势。在元旦、春节等重要时段及两会召开等敏感时期,县里抽调27名机关工作人员分9个组,到各乡镇、社区逐人做工作,确保矫正对象不脱管、漏管。

  三是办实事解难事,真情感化矫正。根据每个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沿用分级分类管理模式,坚持严管理、重教育,帮困解难,加强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鼓励矫正对象自食其力,回归社会、回报社会;针对不同类别的社区矫正对象,组织协调各成员部门、社会各界力量来帮助他们,通过成员部门联动施矫、社区个性化矫治,避免了矫正对象在社区受到歧视,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如:王某,女,47岁, 2005年1月因犯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11年4月获假释。司法所针对王某心理负担重的问题,加大帮教力度,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先后找她走访、谈心10余次,电话谈心达195分钟,鼓励她积极就业,并将她介绍到家福乐超市打工,月收入1000多元。王某在最近一次的思想汇报中写道:作为社区服刑人员,自己刚回来时的心情很不好,总是害怕他人看不起,如果不是矫正小组工作人员给我教育鼓励和帮助,我现在真的没有勇气面对人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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