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普法开展以来,宝鸡市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把农民作为“五五”普法的重要对象,以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为目标,扎实实施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过,为维护农村基层社会稳定,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我们的做法和体会汇报如下:
一、深入调研,理清思路
宝鸡市辖9县3区,总人口376万,其中农业人口279.3万,占74 %。多年来,我市农村普法工作成效显著。但是,随着农村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农村普法工作出现一些新情况:一是农村地域广阔,人口居住分散,山区面积占多一半,使普法工作面临较大的任务压力;二是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全市近80万人次的青壮年农民多外出务工,使农村普法对象的主体呈现流动性;三是农村缺乏高素质的普法宣传工作者。农村普法教育主要依靠乡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承担。而他们当中具有较高法律专业知识的很少,绝大多数是边工作边学习;四是人员紧缺,乡镇司法所一般只有2―3人,而且要承担乡镇中心工作任务,真正用在普法宣传教育方面的时间和精力有限。
针对农村普法工作的这些新情况,我们明确提出,县、乡两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开展农村普法宣传教育,要着力组织普法队伍,充分发挥基层优势,全力抓好农村普法,推动农村普法工作的不断深化。
二、分类施教,增强效果
一是针对农村普法对象的特点,我们主要采取送法进村的办法,努力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今年4月份,我们在全市农村启动实施了“法律进乡村”宣传活动,全市各县区普遍安排和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千阳县组织县级各部门在全县农村开展送法进村活动。扶风县在全县农村启动实施“法制教育百村行”大型普法教育活动,计划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对全县185个行政村普遍开展一次法制教育。凤县、太白等县采取“层层负责、领导包抓”的办法,由县、乡(镇)两级领导深入村组抓法制宣传教育。陇县、麟游等县坚持“法制报告到村,法律咨询入户,法律援助到人”的思路开展工作,方法灵活,深受欢迎。
二是针对村镇干部,主要采取集中培训、以会带训的办法,着力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的能力。近两年,全市各县区、各乡镇每年举办1-2次干部集中教育培训活动,结合农村中心工作,培训相关的法律知识;结合干部培训教育穿插法律知识的学习;组织依法治理、平安建设集中培训。
三是针对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我们与劳动部门紧密配合,在劳务输出培训中增加相关法律知识,教育他们学法守法,依法维权。全市每年由政府劳动部门组织集中外出的人员约15万人次,都能得到培训。部分县区给外出务工人员配发了指导手册,手册中不仅有常用的法律知识,而且有县区法律援助机构的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以方便他们寻求家乡法律帮助。对于部分外出务工人员,我们采取寄送法制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帮助等办法,尽量扩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的覆盖面。
四是对于外来务工人员,我们与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个协私协等部门和机构一起,组织企业员工、私营(民营)企业主和个体经营者、农民工开展普法学习,通过挂钩、建立联系点和在企业设立法律服务室等方式,在各类企业中开辟法制宣传阵地,开展普法教育。
三、借助媒体,扩展广度
新闻媒体具有受众面广、覆盖率高等特点,尤其适宜于广大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多年来,我们十分注意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强化农村普法宣传。“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及时给各县区配发了司法部“送法进乡村”电教宣传片,各县区积极组织巡回播放。我们与宝鸡及驻宝各新闻媒体保持密切的联系,每年召开两次新闻媒体法制宣传座谈会,互通信息,共商合作。不仅使法制宣传实现了“电视有影、电台有声、报纸有文”,而且正在向专题化、专栏化、品牌化迈进。
四、搞好结合,加大深度
实践证明,农村普法宣传只有与法律服务、解决农民现实问题紧密结合,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而且能使农民对法律知识的认识和运用产生深刻印象。为此,我们大力整合资源,使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努力做到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相结合,人民调解和法制宣传相结合,在解决群众涉法问题、调处矛盾纠纷的过程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达到“解决一件事,教育一群人”的多赢效果,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宣传了法律知识,促进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五、加大投入,完善保障
“五五”普法启动以来,全市12个县区普法经费均列入了财政预算,今年在去年基础上有所增加。针对农村普法资料紧缺的问题,我们采取自购与配发相结合,全市共配购普法书籍4.4万余本,免费发送《宝鸡依法治市》刊物7.6万多册,使全市乡镇、村委会的普法资料得到充实。
我们在深化农村普法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面临艰巨的任务。我们决心全面落实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借鉴其他兄弟市区的经验,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为构建和谐陕西、建设西部强省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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