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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加强人民调解经费保障工作有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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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2-27 14:02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浏览数:

    丹凤县积极采取新举措、新办法,解决人民调解经费保障问题,2008年起,将全县208个村级调解员的工资报酬和补贴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一是整合资源,聘任专职人员。从2008年元月份起,将村警务室辅警、人民调解员、信访信息员实行“三员合一”,统称“村级信访治安调解员”,专职从事调解工作,不再由村支书、村主任兼任。实行严格的考核聘任制,一年一聘,报酬和经费半年考核兑现一次。二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聘任的村级信访治安调解员每人每月工作补助150元,办案经费30元,从2008年起纳入财政预算。三是实行培训上岗。县上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专门培训小组,具体负责聘任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聘任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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