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妇女满脸忧伤又急急忙忙地走进合阳县公证处,诉说:“我男人前几天去世了,他原来在银行存了几万块钱。现在孩子急用钱,但银行让我们来公证处开个证明,才能取钱,你们快给我开个啊”。经过询问得知,他老公生前在工商银行和信用社存了好几万元,他们生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公公和婆婆都还健在。
公证员耐心细致对她解释道,这种情况属于财产继承权公证。首先公证处根据死者的死亡证明和身份证,开具司法部和银监会统一制式的《银行存款查询函》,银行接到公证处的查询函,就会出具一份该储户的具体存款账户和存款数额的《查询回复函》。然后由村委会和派出所开具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最后,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带各自的户口簿和身份证来公证处,在公证员面前就财产继承达成协议,签字按指印。经公证处主任审签后,就可以出具公证书。随后,合阳公证处及时为当事人办理了财产继承权公证。
财产继承权公证的案例还是比较多。其实,不仅银行存款继承需要公证,还有房屋产权继承公证、机动车继承公证、承包权继承公证,死亡赔偿金继承公证等。按照法律法规,财产继承公证作为一种预防性制度,大额的财产继承都需要进行公证,这一方面有利于继承人公平合理的取得应该继承的份额,也有利于其他财产管理相对人一次性解决财产归属,更是有利于提前化解矛盾纠纷,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魏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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