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快速推进,社会矛盾凸显已成为现阶段社会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一些地区的非正常访事件、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对当地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日益突出。
12月10日,西安市司法局在雁塔区等驾坡司法所组织召开全市基层司法所参与调处群体性事件工作现场会,总结和推广我市基层司法所参与调处群体性事件工作经验。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春雁、市政府咨询员康宝奇、市维稳办、市司法局、雁塔区等有关领导出席了会议,各区县分管副区长、维稳办主任、司法局局长、基层司法所长等8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彬主持。
今年以来,西安市司法局根据司法部、省、市的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制定了《关于全市基层司法所参与调处群体性事件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全市各区县司法局要组织基层司法所,积极主动参与辖区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化解处置工作。
雁塔区司法局积极行动,探索出一条“排查为先、化解为主、参与处置、稳妥善后”的新路子。在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辖区司法所工作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对重大矛盾纠纷实施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使辖区的稳定动态随时处在严密的监控之下。司法局积极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扩大人民调解员覆盖范围。在整顿规范社区(村)调解组织和队伍的基础上,大力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先后在劳动争议、道路交通、婚姻家庭、物业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设立人民调解组织,强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对于专业性较强,单靠司法行政部门无法独立化解的矛盾纠纷,由司法所协调街道综治、信访、社会事务等相关科室和社区、农村中老党员、威望较高的老同志,集中对矛盾纠纷进行评估论证,找准问题症结,并利用各自职能特点共同化解问题。密织一张调解工作网络,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触角延伸至每个角落,切实发挥了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会上,市司法局副局长王俊宣读了《西安市司法局关于全市基层司法所参与调处群体性事件工作的指导意见》,等驾坡等3个基层司法所结合参与调处群体性事件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
在实地参观了等驾坡司法所,详细听取基层司法行政单位处理群体性事件的案例介绍后,市委副书记刘春雁充分肯定了我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化解民间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并对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求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参与调处群体性事件工作的重要性,特别是基层司法所要深入一线排查化解民间矛盾纠纷,对各类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的、合法的方式和渠道表达利益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二是全市基层司法所要建立完善维稳信访工作七项机制,特别是要建立健全维稳信息员网格化机制、重大矛盾纠纷风险评估机制和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要把群体性事件可能发生的情况、处理环节想实想细,确保一有情况,能及时反映,调处得当。三是要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网络,将基层调解组织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要认真研究辖区内矛盾纠纷及苗头性问题,总结规律,避免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四是各级党委、政府要关心基层、关注基层,关爱工作在一线的广大基层司法员和人民调解员,要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鼓励他们发挥职能优势,积极作为,为我市的矛盾纠纷化解、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西安市司法局 杨文珠 王楠)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陕西司法手机版
立法民之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警官职业学院1、2号楼
邮编:710043 投稿邮箱:sxsfnews@163.com
联系电话:政务公开电话 029-87293860 网站运维电话 029-87293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