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房刚利】在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莲湖区司法局围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为主题,组织公证、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司法所等在大庆路华润万家广场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活动。
活动开展中,区司法局一是邀请工商所的工作人员针对目前居民消费者经常遇到的日用品消费、家电消费、老年人消费、装修消费等进行案件讲解,同时出示实物,教群众如何辨别假冒伪劣产品;二是提醒广大消费者当遇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学会及时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拨打12315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三是建议群众去正规商场消费、保留发票、不贪小便宜,避免经济损失。四是要求广大消费者要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成为法治莲湖建设的宣传员和普法教育的推广者,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影响身边人,把宪法意识传播到莲湖区的每一个角落。
近年来,莲湖区司法局非常重视普法为民、法治惠民工程,不断创新法律服务便民措施,突出司法为民实效,让群众切实感受法律服务和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使得司法行政工作更具人性化、更显亲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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