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现场 官方微博直播
【通讯员 杨文珠 王楠】“‘为一座山,立一部法’今天,天空湛蓝,万里无云。在西安秦岭野生动物园门口,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活动拉开帷幕。”“西安市司法局带头参与此次活动,为群众发送环保手提袋、围裙、《条例》宣传册等。呼吁大家积极投入到保护秦岭的行动中!”“驴友朋友们,高兴的接受了采访,说愿意从自身开始,点滴做起,共同保护大秦岭!”这是3月16日在2014年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活动现场,西安市司法局“法治西安”新浪官方微博以“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为话题同步发布的三条微博。
昨日,西安市司法局参加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3月16日—3月22日)法制宣传活动,在秦岭野生动物园的广场上设立了集中宣传点,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活动最大的亮点是西安市司法局创新活动宣传载体,利用官方微博“法治西安”现场直播活动开展情况和宣传《条例》内容。
活动现场,西安市司法局在宣传点给路过的居民(村民)和游客发放《条例》手册、宣传资料、围裙和环保手提袋等宣传品,展示关于秦岭植被被破坏、珍稀野生动物生存现状等内容的图片和宣传展板。西安市司法局还派出大型法制宣传车,在景区里巡回播放《共同保护大秦岭》宣传片和公益广告,针对性的进行《条例》宣传。
76岁的范大爷是位资深的驴友,在宣传点领了《条例》册子和一些宣传资料。他说:这些年,自己去了很多地方,秦岭的环境很好。这座山就是一块瑰宝,立法保护它是很有意义的。我们都要保护它,不能把这块瑰宝给污染和毁坏了。
此次活动中,西安市司法局充分借助新媒体“微博”平台的优势,在活动现场,“法治西安”官方微博同步发布活动信息。对游客、驴友们进行采访,进行互动,及时发布活动进展情况,并@法治三秦、西安发布、西安晚报、西安日报等本地媒体官方微博,微博被转发一定的数量,反应良好,扩大了宣传的覆盖面。
宣传周期间,西安市司法局会在西安电视台《西安新闻》、《晚间新闻》、情感剧场等节目前后播出《共同保护大秦岭》宣传片及公益广告。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博、网站等新媒体资源持续报道和宣传《条例》内容,扩大《条例》的宣传效果。
西安市司法局还会利用原有的“法律六进”载体,在机关、社区、农村、学校、企业、单位开展《条例》内容和秦岭保护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更新《条例》宣传内容,让《条例》零距离走进群众的生活中去。
西安市司法局活动负责人说:《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宣传教育纳入了“六五”普法规划,作为此次宣传活动的参与单位,我们以形式多样的活动开展《条例》的法制宣传,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保护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中来,实现《条例》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向长期化、法治化和社会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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