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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区社区矫正对象走上街头维持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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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4-04 11:04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浏览数:

    开春以来,渭滨区许多身穿红马甲的志愿者纷纷走上街头,开展义务维持交通秩序服务活动,掀起了创文热潮。这些红马甲来各方,其中有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是正在渭滨区接收矫正的社区矫正人员。

春节过后,渭滨区司法局组织全区社区矫正人员分为10个组,每天在早、中、晚三个交通拥堵高峰时段,来到市区繁华地段,疏导交通、引导行人,维护十字路口交通秩序。社区矫正人员张某为了参加志愿者活动特意和工友调换了工作时间,来到服务路口,每当红灯亮时,就挡在行人前,耐心地劝导他们等一等;绿灯亮时,就引导行人快速穿过斑马线,遇到行动不便的人就帮助他们过马路。他说:作为一名曾经犯过错误的公民,能为宝鸡市创文出力,感到很豪,己在帮助他人的同时,净化了己,也使自己增强了交通文明意识。社区矫正人员刘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缓刑,参加了维护交通秩序志愿者队伍以后,使他更加认识到觉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他表示要以己的实际行动纠正己以往的错误意识和行为,还要教育那些乱闯红灯不守规矩的人遵守交通规则。

渭滨区社区矫正人员作为红马甲志愿者,加入到城市创文大军里,以己的实际行动来服务社会、播洒文明,传递正能量,成为城市里一道别样的风景。

渭滨区司法局还组织矫正人员参与社区整治公共环境卫生、治安巡逻、探望慰问孤寡老人等一系列公益劳动。通过这些活动,让他们在城市建设中出力、在社区服务中出劲,帮助他们在参与公益活动中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使他们能够顺利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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