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司法局创新工作之三
莲湖区探索“三调联动”全面融合
以机制创新推动社会矛盾化解
西安市莲湖区区委、区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三调联动”工作,明确列入区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研究实施方案,召开工作会议,落实部门责任,为“三调联动”有效运行和创新提供了坚强保障。区司法局乘势而上,大胆探索,努力推动“三调联动”全面融合,以统一调解平台,发挥三方合力优势,切实把“三调联动”机制引向深入,以机制创新全力推动社会矛盾化解。近年来共调解案件6682件,涉及当事人15756人,协议履行金额6779.28万元,探索出了一条具有莲湖特色的、全方位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新路子,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
一、紧扣区情实际,“三调联动”机制在突出分类调解、专业调解中加大融合
继续做好区法院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庭工作,目前已成功调解各类民事纠纷673件。区司法局针对莲湖区少数民族聚集的特点,积极协调区民宗局、卫生局等单位在区法院设立了民族宗教调解中心,聘请了15名宗教界知名人士为调解员,对涉及少数民族的矛盾纠纷集中化解。为了妥善解决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村民利益纠纷,区司法局会同区法院、区城改办、街道办事处组成联合调解庭,专题化解涉及城中村改造中村民利益纠纷,先后调解解决了工农村一组等76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为了巩固和扩大调解成果,区司法局认真梳理城中村改造中共性利益纠纷,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据此,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制定出台了《莲湖区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村(组)集体财产收益分配和村(股)民资格界定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1+5文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侵犯村民合法权益引起的矛盾纠纷。
二、着力止争定纷,“三调联动”机制在通力配合、相互协作中积极作为
区司法局在交警莲湖大队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协调区法院在交警莲湖大队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以交警莲湖大队事故科为联合调解部门,“三调”机制相辅相成,合力化解,止争定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由双方当事人自愿申请调解,或交警大队移交人民调解室进行调解。凡是调解协议能够达成,且能当即履行的,由调解委员会现场出具调解协议书、现场结案。凡是需要延迟给付的赔偿案件,在人民调解协议达成后,移交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由巡回法庭对协议的效力予以确认,在一方不予履行时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于案情复杂和赔偿分歧较大或赔偿数额较大的案件,由人民调解员、巡回法庭的法官和事故科交警组成联合调解庭进行调解,调解庭将事故发生过程中的相关证据制作成幻灯片,向当事人进行证据分析,当事人也可聘请律师和利害关系人进行旁听,排除责任认定异议,在此基础上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当事人收入情况进行说服教育,对于调解无效达不成协议的联合调解庭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进行诉讼,在立案后交由道路事故巡回法庭审理,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由区司法局予以法律援助。审理过程中,还可以进行诉中调解。运用这一机制,已成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2237件。(据西安市司法局提供材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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