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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大厅,着力打造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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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7-15 09:07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浏览数:

镇安县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大厅

着力打造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新格局

  近年来,陕西省镇安县坚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紧贴县情实际,探索建立了镇安县人民调解大厅,全面系统推进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12个行业领域人民调解工作,着力打造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新格局。大厅成立以来,受理调解纠纷118件,涉及金额1629.65万元,回访满意率为100%,基本实现了“零反悔”、“零诉讼”、“零上访”,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受到了当地群众好评。

  一、健全组织体系和工作力量。镇安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成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大厅的实施方案》,设立县人民调解大厅,下设12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组建了镇安县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明确了县卫生、公安、法院、财政、保监、民政、信访等成员部门的职责任务,并通过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加强工作领导和指导。同时,根据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要求,聘任专职调解员14名,兼职调解员78名,建立了专家库126人。这一系列重要举措为有效开展工作提供了重要组织保障。

  二、完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县司法局主动克服办公用房紧张的困难,将一层2间临街房和四层7间办公室全部用作调解大厅,实行一厅式办公。目前12个专业调委会均达到了“七有”(有班子、有专兼职调解人员、有牌子、有印章、有标识、有调解场所、有基本办公设施),“七上墙”(将调解工作的原则、任务、业务范围、调解程序、工作纪律、工作制度、纠纷当事人权利义务等有关规定上墙公布)。在工作中,建立了学习培训、工作会议、集体合议、考核考评、责任追究、档案管理和经费使用管理等各项制度。规范统一格式的调解文书,相应建立了接待处理、案件受理、纠纷调解等工作台帐和有关登记簿册。同时,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个案分析研判会,总结经验、分析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保障人民调解的公正、规范和效能,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

  三、统筹调解资源和保障机制。发挥领导小组综合平台,整体联动调处矛盾,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维稳内外协调、财政部门经费保障、行业单位强化防控、公安机关法律约束、司法行政业务指导、调解大厅组织调解”的工作格局。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县委县政府明确大厅运行经费保障,采取财政预算拿一点、主管部门出一点、行业捐助一点的办法,共同推动大厅工作正常开展。同时,还建立完善了司法行政法律援助机制和民政特殊困难救助机制两项配套机制。县司法局近两年累计提供法律援助49件,县民政局累计提供民政救助42人次35万元。

  镇安县人民调解大厅的设立和运行,实现了人民调解工作由单一部门抓向各部门协同抓的转变,由调解民间纠纷向调解社会各领域纠纷的转变,由业余低层次调解向专业高水平调解的转变,既减轻了党政工作压力、政法部门工作压力,又减轻了群众诉累压力和思想压力,对于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据商洛市司法局提供材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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