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略阳县司法局举办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业务学习研讨培训班。为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所的管理,提高法律工作者及律师的法律素质、职业道德和执业能力,要求全县各法律服务所主任、法律服务工作者,兴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法律援助中心全体人员参加。
此次培训学习省高法、高检、公安厅和司法厅陕公通字[2015]67号《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学习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对全县法律服务人员的政治素质提出新要求,要求从业人员恪守执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学习结束后,参学人员纷纷积极研讨,交流学习心得,探讨工作经验,为后期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郑星)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陕西司法手机版
立法民之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警官职业学院1、2号楼
邮编:710043 投稿邮箱:sxsfnews@163.com
联系电话:政务公开电话 029-87293860 网站运维电话 029-87293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