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中共西安市律师协会党委召开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座谈会。市律师协会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市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等20余人参加了会议。
西安市律师协会党委副书记、会长姚子奇带领与会同志认真研读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各位委员结合认识做了交流发言。大家谈体会、说见解、提建议,各抒己见,会场上气氛热烈。
本次座谈会重点针对《决定》中提出的“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建立申诉案件律师代理制度,严格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的接触交流行为,加强律师队伍管理和思想建设、执业道德建设、业务素质建设,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结构合理优势互补的律师队伍、从律师队伍中遴选法官、检察官制度、引导律师积极参加法律顾问队伍和法律服务等七个方面涉及律师行业具体工作的内容进行了逐一讨论。
陕西静远新言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共西安市律师协会党委委员田亚强认为,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令每一个法律人倍受鼓舞,是依法治国春天的到来,在中国法治化建设道路上必将揭开崭新的一页,全会《决定》的许多举措要求,具体详实、扼要到位,切切实实抓到了司法工作的问题核心,为律师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全市律师都应该在法治社会建设中发挥出更为积极的作用,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促进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保证企事业单位依法管理经营,真正让基层群众感受到公正法治的力量。
西安市律师协会党委副书记、会长姚子奇在总结讲话中要求:律师应该首先规范自己的行为,确实把自己的法治理念融入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自觉遵守法律,按照法律来履职,依法进行民事代理、刑事诉讼等活动。律师协会要不断加强全市律师队伍建设,加强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律师队伍的综合素质。一是加强律师行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二是加强律师的业务培训和业务研讨,提升律师队伍的业务素质。三是教育广大律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断加强律师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严格规范律师同司法人员的不当交往,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对律师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从严从重给予行业处分,提升律师行业的社会公信力。
会后,大家纷纷表示,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践行者,应不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发挥积极作用。(王鹏超)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陕西司法手机版
立法民之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警官职业学院1、2号楼
邮编:710043 投稿邮箱:sxsfnews@163.com
联系电话:政务公开电话 029-87293860 网站运维电话 029-87293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