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要闻
 -
 
基层动态
 -
 
正文

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2-02-27 15:02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浏览数: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二届七次全会以及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执法效能、作风效能、工作效能、服务效能建设,提高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公正执法水平,增强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保障能力,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全市实现率先突破发展创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根据《中共商洛市委办公室、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商洛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在全市政法机关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商办发[2009]24号),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市局决定2010年在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开展以“创特色、争一流、树旗帜”为主题的司法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开展司法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要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第一要务抓发展,第一责任保稳定”的要求,在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树立“平安是第一环境、为民是第一宗旨、效能是第一竞争力”的意识。要着眼于“建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强一流效能、创一流业绩”,切实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的执法效能、行政效能、作风效能、服务效能建设,全面展示司法行政机关近年来在政治思想、司法行政业务、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成果。力求通过不懈努力,使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服务群众水平进一步提升;办案效率进一步提高;整体工作成效进一步显现,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更加务实、高效、廉洁,全力打造公正廉洁、勤政为民、务实高效的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机关,努力为构建和谐商洛、推进率先突破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开展“四大活动”,推动效能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

  (一)深入开展“五个一”爱民实践大走访活动。即:市县(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和科级干部要深入司法所、街道和社区调解一件民事纠纷;深入到中小学讲一堂法制课;走访一个企业;为群众办一件实事;撰写一篇高质量的调研文章。

  (二)深入开展“三书”大评查活动。在全市公证行业开展“公证书”评查活动;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调委会开展“人民调解协议书”评查活动;在律师行业开展“法律意见书”评查活动。通过“三书”大评查活动的开展,全面提升办证、办案、调解的质量和水平。

  (三)深入开展“学法、用法、规范执法”大评比活动。市局邀请省上法律专家为全市县处级以上干部讲授1—2次法制报告;市县两级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为干警讲2次法律课;在每个乡镇(街道)评选两名调解能手;全市评出“十佳司法员”。在授课时,要针对机关领导干部和一般干警及司法员,分层次、分专题进行授课,着力加强对司法行政干警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教育,着力加强以科学发展观、重点法律法规、岗位业务知识、办文办会组织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培训,教育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执法实践,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规范执法意识和综合素质。要通过调解能手和“十佳司法员”的评比,提升全系统的调解水平。

  (四)开展司法行政效能大展示活动。要切实做好对司法行政系统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的总结、挖掘、包装和推介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典型报道、深度报道等方式,大张旗鼓地宣传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成效、司法行政机关的新变化、司法行政队伍的新面貌,全方位宣传、展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成果,塑造新时期司法行政机关和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司法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把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措施,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加大工作力度,争取最佳成效。为了加强对司法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的领导,市局成立以高利昌局长为组长,方学民、刘光波副局长为副组长,市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信息报送、情况收集整理及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县(区)司法局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主要领导要对本县(区)效能建设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效能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以司法行政机关执法效能、作风效能、工作效能、服务效能建设为重点,结合实际,创新思路,丰富形式,及时总结、推广司法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真正把“四大活动”落到实处。

  (三)统筹协调,全面推进。要加强组织协调,建立统筹机制,把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作为推动中心工作的重要抓手,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结合起来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确保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和年度各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以机关效能建设的扎实开展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以各项工作的实绩检验机关效能建设的成果。

  (四)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各县(区)司法局要紧密结合实际,突出各自特点,制定本单位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四大活动”的具体方案。同时,要加强对活动的督导检查,定期检查指导,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推动全系统效能建设年活动的深入开展。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陕西司法手机版

立法民之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警官职业学院1、2号楼

邮编:710043        投稿邮箱:sxsfnews@163.com

联系电话:政务公开电话 029-87293860      网站运维电话 029-87293279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