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要闻
 -
 
基层动态
 -
 
正文

宝鸡市司法局提早部署“三夏”及党的十八大召开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2-05-29 11:05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浏览数:

  近日,宝鸡市司法局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市部署开展 “三夏”及党的十八大召开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通知》认为,“三夏”即将来临,党的十八大也将在今年下半年召开,全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工作活力,充分认识做好“三夏”及党的十八大召开前社会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地履行岗位职责,千方百计化解社会矛盾,努力保持社会安定有序。

  《通知》要求,按照市局统一安排,各县(区)要认真制定“三夏”及党的十八大召开前人民调解工作计划,制定重大矛盾纠纷应急预案,明确领导职责,落实工作措施。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排矛盾、化纠纷、促和谐、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和“大下访、大排查、大调解”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活动,组织全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对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立即调处,确保“家庭琐事不出户、邻里纠纷不出组、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越级群访不发生”。

  《通知》强调,在活动中要明确重点,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一是抓好遗留问题的解决。对少数长期未得到解决的矛盾纠纷,要组织力量,针对遗留问题专题分析,寻找对策,及时解决,做好稳控。二是抓好重点案件的解决。在做好婚姻家庭邻里和债权债务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同时,集中力量,加大对群体性事件、非正常上访、“三跨”(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矛盾纠纷等重大疑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特别要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三是抓好特殊人群的教育管控。结合“三问三解”活动,认真开展谈心活动和帮扶工作,及时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安其身、稳其心,确保“三夏”期间及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全市社会和谐稳定。

(据宝鸡市司法局提供材料整理)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陕西司法手机版

立法民之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警官职业学院1、2号楼

邮编:710043        投稿邮箱:sxsfnews@163.com

联系电话:政务公开电话 029-87293860      网站运维电话 029-87293279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