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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莲湖区司法局深化“三调联动”机制着力推动管理创新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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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7-12 14:07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浏览数:

    今年以来,西安市莲湖区司法局始终牢记为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环境这一第一位的政治任务,以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为总揽,以深化“三调联动”工作为抓手,以深化机制方式为着力点,“三调联动”工作在实践中发展、在创新中推进、在落实中见效。上半年全区各级“三调联动”组织受理案件709件,调解成功642件,涉及当事人2417人,协议标的履行金额1554.67万元,调解成功率91%,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援调对接,推进源头治理

  针对因赡养抚养、工伤待遇、劳动争议而申请法律援助增多的实际,莲湖区司法局积极丰富“三调联动”形式,加强援调对接,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全力推动社会矛盾源头治理。按照“先调后援、调援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组织双方当事人学习相关法律、告知权利义务关系和责任后果,然后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上半年,共受理 119 件,通过法律援助调解解决55件,占案件总数的46%,调解解决法援案件,使当事人免除了诉讼、仲裁维权的诉累,缩短了权利实现时间,成为深受当事人欢迎的矛盾化解新方式。

  二、深化机制,规范运行模式

  莲湖区司法局不断深化“三调联动”的实践内涵,与区检察院开展轻伤害案件民事赔偿委托人民调解,与公安莲湖分局开展治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与区人社局开展劳动争议联合调解工作,与区劳动仲裁开展裁前联合调解等。制定出台了关于“三调联动”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受案范围、调解程序、案件补贴标准等文件,建立调解考核、监督检查、案件评查等规定,进一步规范“三调联动”工作操作规程和运行程序。经过不懈努力,在全区基本建立起覆盖诉讼、治安、医疗、教育、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物业管理、道路交通等方面矛盾纠纷的大调解工作体系。

  三、转变方式,提高化解效能

  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莲湖区司法局积极探索“三调联动”工作规律,努力转变工作方式,切实提升工作效能。一是案件管辖以社区为主向以社区、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刑事和解等方面管辖或共同管辖转变;二是调解主体以单一的人民调解员为主向以人民调解员、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律师、公证员、行政执法人员等多元化、联合型转变;三是调解程序由当事人申请启动的被动介入为主向以申请启动和告知启动、排查启动等主动介入转变。同时,在全省率先建立了一批个人调解工作室,创造了不间断调解工作法,被省司法厅作为2012年社会管理创新成果和社会管理创新示范点。

 (据西安市司法局报送材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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