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自6月底启动社区矫正试行试点工作以来,在探索中推进,在推进中规范,在规范中提高,工作开展扎实有序,试点单位社区矫正对象的移交接收及在“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的数据录入上报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截止9月底,全市21个试点司法所辖区的社区服刑人员无一人脱管、漏管,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
一是社区矫正试行试点工作部署到位。深入学习贯彻“两院两部”《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和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全市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方案,及时召开社区矫正试行试点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市社区矫正试行试点工作,确保社区矫正试行试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是社区矫正试行试点工作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扎实充分。在全市确定21个基础条件较好的司法所先期试点,积极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协调配合,加强联系沟通,筛选矫正对象,摸清矫正对象底数,协调、落实相关工作。为矫正对象建立个人档案,制定矫正方案。
三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加强建章立制,建立接收、管理、考核、奖惩等制度,用制度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统一文书表格格式,加强档案管理,促进社区矫正规范化运行。
四是服刑人员的管理日益强化。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工作任务,紧紧围绕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帮困扶助三项工作内容,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管理措施,防止脱管失控,防止重新违法犯罪。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道德教育等多种教育形式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引导其认罪服法、弃恶从善。做好帮困扶助,对社区服刑人员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供必要地指导和帮助。
五是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充分利用媒体多方位宣传社区矫正工作,广泛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社区矫正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和认同度,为试行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是社区矫正信息统计工作日益规范。各试点司法所全部通过网上“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及时报送《社区服刑人员情况统计表》(月报)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统计表》(季报),提高了统计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七是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管理及时有效。及时掌握各县(区)社区矫正工作动态,加强管理、指导,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开展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推动社区矫正试行试点工作健康顺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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