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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湖区在全市率先推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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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7-04 14:07 来源:莲湖区司法局 浏览数:

6月27日下午,莲湖区政府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莲湖区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在全市率先推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2013年11月,莲湖区率先成立了西北首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截至目前,中心累计为群众提供各类法律咨询7694人次,办理各类公证事务14458件,积极推行各类减、免公证费用惠民举措,累计受益群众达46000余人,减免各类费用230多万元;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26件,通过“援调对接”工作机制,累计为受援群众维护权益金额近600万元;指导调解纠纷1569件,现场调解疑难复杂纠纷131件,累计对89起人民调解协议书进行了司法确认,确认金额达300余万元,通过融合法律资源,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省、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现场会先后在莲湖召开,莲湖区在总结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经验的基础上,组织西北政法大学专家学者组成智囊团,对构建立体化全覆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行了充分的调研论证,最终形成了以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支柱,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触角,六大法律服务板块为核心的互联互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案。

目前,莲湖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已经启动,并在莲湖区红庙坡街道办事处、火西社区进行站室的试点建设。力争在2014年底,实现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理顺工作职能,形成规范工作机制;街道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成并开展工作;社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成并开展相应工作,进一步整合全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李洁琼)

来源:莲湖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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