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眉县司法局以塑形象、促公正、暖民心、致良知为抓手,深入打造“魅力司法、阳光司法、人文司法、良心司法”眉县司法行政工作新品牌,在真抓实干中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凝聚能量塑形象,绘就“魅力司法”新画卷
一是深化队伍建设再加力。淬炼一支“三先”突击队,即化解矛盾“我当先”、帮教矫正“我当先”、普法教育“我当先”,以人品和涵养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坚定真抓实干,靠前推进强执行,以闯的魄力、抢的意识、争的劲头、拼的勇气强化责任落实。牢记底线守好纪,做到执行纪律无条件,遵守规矩不含糊,守住底线不逾越。用司法人的昂扬斗志,司法人的勇于担当,司法人的务实作风,扛起时代责任,保持奋斗姿态,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队伍保障。
二是筑牢阵地堡垒再发力。紧扣新时代“六好司法所”创建“机遇期”,着力提升全县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8个司法所已全部命名新时代“六好司法所”,其中4个司法所获评新时代“六好司法所示范单位。县智慧矫正中心按照“三区十八室”标准,科学布局、合理配置、升级改造矫正报到、信息采集、心理咨询、心理宣泄等18个功能室,构建了“数据一体化、管理智能化、移动互联化、指挥可视化”的工作模式,建成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的矫正执法阵地。全县建成111个调解组织,建成以县、镇(街)、村(社区)调解组织为主体,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相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调解组织网络体系。
三是持续巩固成果再接力。摒弃“牌子到手、创建到头”的懈怠思想,始终狠抓作风建设,增强“三种意识”,做到“三个认清”,即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忧患意识,扛起使命担当,增强差距意识,明确工作思路,增强进取意识,认清差距不足,不因过去成绩而停滞不进,认清挑战难题,不为已有经验而放弃创新,认清形势变化,不为传统路径而束手束脚。持续营造司法行政系统积极向上的干事创业氛围和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司法公开促公正,打造“阳光司法”新窗口
一是做好“两员”选任管理。按照充分保证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最高检“应听证尽听证”工作要求,眉县司法局先后为市、县检察院、法院选任人民监督员11名、听证员7名、人民陪审员77名,增强了百姓对司法的信任感,提升司法的公信力,实现“两员”百姓选任,百姓选用,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见。
二是提升法律服务监管质效。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和监督管理,有效规范执业秩序。充分发挥30个公共法律服务站点作用,全力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指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等服务,全面推进“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团”“基层法律服务+访调对接”“4+1+1”协调工作机制,构建基层法律服务与人民调解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
三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法治眉县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眉县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切实增强推动法治建设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夯实法治建设政治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整体水平。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决策法制化、阵地规范化、治理现代化。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评估暨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规范执法流程,完善执法案卷,提高执法水平。
四是发挥法治服务保障作用。加强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查力度,今年累计审核县政府合同、政策文件、框架协议及县政府批示件55余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90余条。对征收土地公告、城市绿化建设、棚户区改造等县区范围内涉及民生、经济发展重点领域进行法制审核,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规范、有效,审查率达100%。收到复议申请22起,正式受理12起,10起已办结,2起正在审理中。编制了《22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清单,加快推进眉县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提高政务服务供给水平。
五是“八五”普法活动有序推进。按照“八五”普法规划、法律“九进”及年度普法工作要点,积极开展“一月一主题”普法系列宣传活动,深入街道、学校、机关、企业、农村等现场普法;视频短片、乡村大喇叭广播普法;借助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媒介发布法律知识;举办法律讲座,以案释法;机关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发挥2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4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带动效应,以法治文化助推乡村振兴、法治创建。
强化措施谋发展,彰显“人文司法”新风尚
一是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突出8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力量在化解金融、知识产权、旅游等新型矛盾纠纷的作用;加强县镇村三级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按照“3212”标准为全县各村配备人民调解员共470人,同时注重吸纳“五老人员”“两代表一委员”,夯实调解基层基础;足额落实两个待遇,发放专职调解员补贴25.86万元,“以案定补”补贴7.3万元,极大调动了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8场次,调解员等级评定470人,大力推广智慧调解系统。
二是强化特殊人群管控帮扶。开展“大排查、严管控、护稳定”专项行动,开展警示教育96次、红色教育2次,日行一善促养成活动64次,送温暖、解难题、促转化活动7次,电话抽查34次,社区矫正走访调查153次,严防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落实“四必帮”,对生活困难、身体残疾和患有严重疾病的“三类”特殊人群开展帮扶帮教,依托3个安置帮教基地,所企联动,协调安置工作6人次,温情帮扶7人次,远程探视帮教53人次。
三是做实惠民暖民实事工程。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选优配强“八五”普法讲师团25人、法治副校长68人、村(居)法律顾问93人,培养法律明白人100余人,充实壮大农村普法力量。落实9条公证便民措施,延伸公证服务链条,全维度、多层次解决“咨询难、上门难、证明难”问题,共办理公证案件220件;实施免费法律咨询和援助6项惠民举措,提升法律援助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农民工治欠保薪等为民力度,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61件,代书法律文书31份,接访群众咨询382人次,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29万元;落实社区矫正两项管理办法,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7项为民承诺,成功办理矫正执行地变更11人,外出就学5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时代法律需求。
初心不改致良知,恪守“良心司法”新要求
一是严把风险调查“评估关”。严把社区矫正对象审前社会风险调查“评估关”,实现“审”“矫”工作无缝衔接。评估过程中坚持回避及双人办案原则,今年共完成适前调查评估52件,报告采信率达到100%,对调查评估过程性及结论性材料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建档备查,执行档案、工作档案“双档”管理,保证调查时限,统一调查程序,提升调查质量。
二是严把法律援助“三道关”。坚持真诚心、同情心、善良心、无畏心、责任心“五颗心”,贯彻热情、规范、专业、担当、尽责的要求,年内接待来访及电话咨询382人次,代书法律文书31件,回复中国法律服务网反映的问题5次,扎实做好法律咨询解答服务工作。严把案卷“指派关”“监督关”“质量关”,规范案卷资料,加强跟踪监督量化考核,提升案件质量和受援人满意度。
三是严把公证出证“质量关”。严把受理、审核、收费、审批、归档“五关”,严格遵守办证流程,加大调查核实力度,坚决维护每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公证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职能。通过“两公开”“两设立”,在县域公开4项公证服务事项办事程序范围、时限、收费项目标准,并设立举报电话和服务窗口,接受社会监督。开通绿色通道,为贫困、残疾、老、弱等特殊群体提供免费上门服务8次。坚持“走出去”,开展公证进农村宣传活动3次,现场宣传和咨询服务80余人,发放宣传材料400余份,将公证法律服务送进基层。持续推进公证事项跨县办,促进公证法律服务多元化,今年办理各类公证案件220件,全面提升公证的社会公信力,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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