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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区司法局建立心理矫治“2+1”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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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1-13 18:01 来源:未央区司法局 浏览数:

  为全面矫正社区服刑人员的行为恶习,引导其充分认识自己的犯罪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危害以及自己应该承受的法律后果,帮助其尽快适应社区服刑期间的各种情况,平稳步入正常的生活轨道,成为守法公民,未央区司法局深入思考、大胆探索,打破传统社区矫正中仅重视行为矫治,治标不治本、事倍功半的矫正模式,溯本清源,创新引入心理矫治“2+1”工作机制,全程跟踪、疏导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状况,极大地促进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达到了事半功倍的矫正效果。

  “2+1”机制心理矫治为:“2”为个体心理辅导和团体心理辅导,“1”为1个社区矫正对象。具体为:在入矫宣告时由心理咨询专家对社区矫正对象一对一进行个体心理疏导;在矫正期间,每月由心理咨询老师深入街道进行团体心理辅导。个体辅导时,心理咨询师会根据每个人所呈现出来的心理状态、行为问题等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引导;团体辅导时,心理咨询师会结合大家共同关注的问题进行系统的疏导,辅导一时,教育一片。两个辅导相结合,以达到重点疏导、长期跟踪的常态运转,确保咨询效果。截至目前,个体心理辅导共开展15期,团体心理辅导共开展20期,受疏导800人次,社会效果极为良好,受疏导人员主动要求继续进行,同时也极好地促进了矫正对象改正行为问题,适应社会,服务社会的愿望和能力。

  通过近几年的实践来看,经过心理疏导的社区矫正对象明显能尽快平复自己的不良情绪,采取正向、积极的态度去对待周围的人、事、物,充分融入到正常的生活、工作之中,没有发生任何重新违法犯罪现象,有的甚至积极做社会公益、服务社会。(赵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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