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要闻
 -
 
基层动态
 -
 
正文

石泉县将首次考核法制副校长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6-01-08 18:01 来源:石泉县司法局 浏览数:

  为进一步加强石泉县中小学、幼儿园法制副校长管理工作,提升法治教育水平,推进依法治教进程,近日,中共石泉县委依法治县办、县综治办、县教体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15年度学校法制副校长考核工作的通知》,并从该县司法局、公安局、综治办、教体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考核组,将于近期对全县44所中小学、幼儿园聘请的32名法制副校长进行年度考核。

  此次考核是该县首次启动对法制副校长实行年度考核。考核组将由科级领导带队分片区按照考核标准对法制副校长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为法制副校长参与学校法治教育规划、计划制订,参与学校依法管理,参与组织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参与突发事件、矛盾纠纷处置,参与学校综合治理,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等方面履职情况,考核小组将通过与法制副校长和学校校长及乡镇综治办主任进行座谈、查阅台帐资料等方式进行总体评价,考核实行100分制,凡年度考核分数在90-100分的为优秀、75-89分的为称职、60-74分的为基本称职、59分以下的为不称职。法制副校长考核结果将分别存入县依法治县办、县综治办、县教体局、聘任学校以及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作为职级晋升、树模评优的重要依据。

  据悉,今后该县法制副校长的聘任、管理、考核工作将驶入制度化轨道,按照统一管理原则,由县依法治县办统一协调,教育行政部门主抓,普法部门配合,学校及法制副校长所在部门参与的方式进行。(叶丹)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陕西司法手机版

立法民之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警官职业学院1、2号楼

邮编:710043        投稿邮箱:sxsfnews@163.com

联系电话:政务公开电话 029-87293860      网站运维电话 029-87293279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