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西安市司法局《关于创建示范化社区(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通知》要求,建成一批“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管理规范、办事高效、服务优良”的社区(村)公共法律服务示范工作室,雁塔区司法局建立了机关各科(室)分工负责、包抓包联示范点工作制度。
雁塔区司法局机关各责任科(室)分别深入到司法所和社区(村)联系点,与示范化社区(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主任、司法所所长及派驻律师、公证员等进行了工作对接,并按照“五统一”对创建示范化社区(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进行了具体指导。一是统一工作制度。要求社区(村)创建点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职责和组成人员名单上墙公示,并建立社区(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业务统计月报制度。二是统一工作档案。设置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公证服务、人民调解和综合工作六个档案盒,明确每项工作的目录和工作内容,统一下发到示范化社区(村)创建点。三是统一印制《雁塔区社区(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工作纪实本》,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工作台帐。四是统一制作52个示范化社区(村)创建点的公示栏,公示律师或基层法律工作者、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或联络员等服务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方便群众沟通联系和社会监督。五是统一建立法律服务人员值班记录表。印制《法律服务人员值班登记表》,详细记录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等在社区(村)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和结果,由社区主任负责日常监督,雁塔区司法局年底统一考评,确保公共法律服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通过工作对接,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分工,为持续推进雁塔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李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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