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鸡市高新区联合陈仓区检察院对辖区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陈仓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卫民、监所检察科科长冯新军,高新区综治信访司法办公室副主任方伟、社区矫正专干刘军到天王司法所检查和指导社区矫正工作时,恰遇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宣告缓刑一年接受社区矫正的王某到司法所进行日常工作汇报。检查组分别就相关情况向王某进行了解。在得知王某目前在加盟一家饮食连锁店时,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卫民语重心长地说:“过去的教训要铭记在心,要遵纪守法,积极配合司法所各项工作;平时多学习法律、法规,做到做事先做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生意要做到合法经营、良心经营,把食品安全要放在首位,有什么困难帮助 ,及时找我们。”王某听了之后,当场表示一定会吸取教训,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司法所,完成重塑自我的改造,合法经营,争做一个合格守法公民。
在执法检查活动中,重点就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各环节工作,对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要求,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查阅了司法所工作记录、调阅了网上监控信息,查看了社区服刑人员活动轨迹;通过执法检查,为每个司法所建立了完善的管理档案,切实做到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底子清、情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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