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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创新实施“三个三”模式 助推社区矫正迈向“智慧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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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06 16:04 来源:安康市平利县司法局 浏览数:

近年来,安康市平利县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实施网络强国战略,认真落实司法部“数字法治 智慧司法”部署和社区矫正“五化一保障”要求,全面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创新实施“三个三”模式,助推全县社区矫正迈向“智慧时代”。

“三大举措”赋能“智慧矫正”建设

规范应用平台建设。设置“三区十五室”,加大信息化支撑体系建设,对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软、硬件进行升级改造,采购社区矫正自助终端、VR教育终端等信息化设备,实现了功能设施齐全、科技信息完备、标识规范统一,加强新配备信息化设备运作操作和培训,确保专人操作、熟练掌握。

强化数据资源支撑。充分运用社区矫正综合管理系统、移动执法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远程督查系统,实现了社区矫正对象轨迹可视化、移动执法情形可视化、社区矫正执法场所可视化、视频指挥调度可视化。

提升智慧帮教实效。社区矫正对象通过自助矫正终端,自助办理报到登记、信息采集、日常报告、教育学习、公益活动、外出申请及销假、执行地变更申请和信息查询等业务。运用VR教育终端、心理健康自助系统,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重塑人生,提高教育帮扶效果。

“三化管理”激活“智慧矫正”功能

监督管理精细化。对社区矫正对象采取“一人四管”(一个群体、一个方案、一套措施、一对一有效管控)和“四个特别”(特别甄别、特别关爱、特别管控、特别负责)管理模式,落实镇、村、司法所和家属四方监管责任,实现共治共管。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犯罪成因、就业状况等9类情形创新“三色动态管理”模式,实行“严、普”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治。

教育矫治精准化。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正面引导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灵活教育方式,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珍惜机会、积极改造。结合新民风建设、道德讲堂、红色文化等进行宣传教育,促使社区矫正对象自觉明礼知耻、崇德尚法。通过走访谈话、系统评估,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状况,实施重点矫治,有效防止因心理问题而重新犯罪。组织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

帮扶救助精心化。实施“连心帮教”工程,对社区矫正对象家庭实行“一对一”“一对多”包户帮扶,时刻保持“热线联系”,有针对性进行帮扶救助。协调相关部门为社区矫正对象落实相关政策。依托茶饮龙头企业,建立区域“新航中途之家(安置帮教基地)6处,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协调就业安置、指导创业。为家庭困难社区矫正对象帮扶救助,体现人文关怀。

“三重保障”筑牢“智慧矫正”基础

强化组织保障。《社区矫正法》实施后,平利县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县镇两级社区矫正委员会。2023年,依法成立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平利县财政每年预算社区矫正工作经费20万元,拨付8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智慧矫正”建设,并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公检法司密切配合、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强化队伍保障。平利县社区矫正中心落实专职工作人员6名、监狱派驻民警2名,各司法所在体制机制改革中落实2-3名政法专编人员,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用1名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吸纳镇村干部、企业职工、社区矫正对象家属等志愿者226名,组建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实现了矫正队伍专职化和矫正帮扶社会化。

强化阵地保障。平利县社区矫正中心占地面积1200㎡,建筑面积570㎡。近年来累计投入近530余万元用于中心场所和信息化建设,按照司法部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规范和“智慧矫正中心”创建要求,对中心改造升级,设置“三区十五室”。累计投入430余万元规范司法所建设,全县11个司法所全部被省司法厅命名为“新时代六好司法所”,平利县司法局老县司法所被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荣誉称号,为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坚强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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