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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以案定补激活力 调解为民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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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16 20:04 来源:旬阳市司法局 浏览数:

为切实提高调解工作水平,充分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近日,安康市旬阳市司法局按照《旬阳市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办法》规定,规范发放2022年度人民调解案卷补助资金23万元。

建立保障机制

每年按照“最低50万、最高不设限”的原则,将人民调解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最低100元、最高1000元的标准落实调解案件补助。

明确补贴对象

适用于全市各类人民调解员调解成功的案件,作为人民调解员调解矛盾纠纷的一种补贴资金,不作为人民调解员的固定报酬。人民调解员是国家公职人员的,按照相关规定不得领取以案定补资金。

规范发放条件

即调解主体合法;调解的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受案范围;案件主要事实清楚、调解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调解文书、案件卷宗制作规范。

严格审核把关

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实行一案一补,村(社区)每月向司法所上报调解成功案件,司法所必须逐案实地核查。各司法所和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每季度汇总《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申领审批表》,经分管领导签字后上报市司法局组织抽查回访审核,各司法所和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根据市司法局审核结果汇编《以案定补资金发放花名册》,再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在辖区内公示7日无异议后,报市司法局录入系统后直接支付到人民调解员个人账户。

旬阳市推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工作机制以来,调解成功案件数量、调解成功率逐年上升,民事案件调解质效进一步提升。同时,人民调解员个案报酬与调解工作量、工作难度挂钩,少调少得,多调多得,实现由“要我调”向“我要调”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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